第七十二章 试戏(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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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苏樱被傅斯年好生折磨了一个晚上。

所谓的做点别的事情分散注意力,其实就是——(你们懂得——)

不过,苏樱也没有拒绝,毕竟,她是已经嫁给傅斯年的,夫妻双方会经历这样的事情也属于正常。

且,苏樱不讨厌与傅斯年在一起的感觉,甚至可以说,她有些享受。

苏樱不知道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谁,就像苏瑾瑜曾经在郁正豪五十岁生日的晚宴上说的,在嫁给傅斯年的时候,她不是一个女孩子。

可霸道的傅斯年却没有追究这一点。

苏樱隐隐可以察觉到一些什么。

没有拒绝傅斯年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若想抓住傅斯年的心,拉近与他的距离,这不失为一个方法。

男人嘛,总是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只要能靠拢与这男人的关系,苏樱不介意牺牲自己的身体与色相。

反正,要出力的人不是她,且,有失,才有得嘛——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想得到傅斯年的心,不付出点具体的行动怎么行?

这个男人,可没那么好打发——

苏樱因为脚伤,不论是管理苏氏,还是去拍片,都无限期的推后,在这段时间,傅斯年寸步不离。

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照顾苏樱,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家做好守卫工作——不让罗修有接近苏樱的机会。

本着与苏樱是合作伙伴的理由,罗修几乎日日上门来访,不断的给苏樱带来一些好吃的好玩的。

这若是别人,估摸着已经被罗修的殷勤征服了。

可苏樱就是不一样——因为她有傅斯年。

不论罗修登门几次,结果都是一样——连苏樱的面都见不着,那些美名其曰会转交给苏樱的小礼物,也统统献给了马桶君,亦或者是被沈昂或者是慕北拿去了。

这倒是让这两个人开心了一段日子,每天最大的盼头就是期待罗修上门,给他们带来一些好玩意儿消遣。

对此,苏樱默默表示无奈。

也就傅斯年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了——

只不过有一日,闲来无事的时候,苏樱突然好奇问了傅斯年一句,“你为什么不愿意我和罗修有来往?”

只是因为简单的罗修想要追求她?

苏樱觉得不像。

傅斯年颦眉半响,最后才回道,“他是我一个熟人。”

熟人?

苏樱不解了,罗修怎么就成了傅斯年的熟人了?

他不是郁正豪的熟人吗?

问题还没想明白,就被沈昂拉去喝药,苏樱也就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抛。

既然是熟人,那就交给你解决咯——

日子看似水波无澜,其实呢,暗藏着汹涌。

别看这段时间苏樱没有出门,可人家已经成为了微博的红人。

未见其人先闻其名,说的就是苏樱。

苏樱因为什么红?

自然是因为要接郁芷柔的新片,且还是作为女主,与欧豪搭戏的身份。

人肉功能开始启动,有关苏樱大大小小的事迹都被搜刮出来,可即便是神通广大,无孔不入的狗仔,也只能扒出来苏樱近三年的生活,对于人家过去十九年的历史,真的一点点线索都没有。

苏樱有些失望。

她还指望狗仔给她曝出些什么猛料,以刺激她的末梢神经,促进她恢复记忆呢,谁知道结果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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