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试戏(1)(1 / 2)
第苏樱被傅斯年好生折磨了一个晚上。
所谓的做点别的事情分散注意力,其实就是——(你们懂得——)
不过,苏樱也没有拒绝,毕竟,她是已经嫁给傅斯年的,夫妻双方会经历这样的事情也属于正常。
且,苏樱不讨厌与傅斯年在一起的感觉,甚至可以说,她有些享受。
苏樱不知道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谁,就像苏瑾瑜曾经在郁正豪五十岁生日的晚宴上说的,在嫁给傅斯年的时候,她不是一个女孩子。
可霸道的傅斯年却没有追究这一点。
苏樱隐隐可以察觉到一些什么。
没有拒绝傅斯年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若想抓住傅斯年的心,拉近与他的距离,这不失为一个方法。
男人嘛,总是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只要能靠拢与这男人的关系,苏樱不介意牺牲自己的身体与色相。
反正,要出力的人不是她,且,有失,才有得嘛——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想得到傅斯年的心,不付出点具体的行动怎么行?
这个男人,可没那么好打发——
苏樱因为脚伤,不论是管理苏氏,还是去拍片,都无限期的推后,在这段时间,傅斯年寸步不离。
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照顾苏樱,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家做好守卫工作——不让罗修有接近苏樱的机会。
本着与苏樱是合作伙伴的理由,罗修几乎日日上门来访,不断的给苏樱带来一些好吃的好玩的。
这若是别人,估摸着已经被罗修的殷勤征服了。
可苏樱就是不一样——因为她有傅斯年。
不论罗修登门几次,结果都是一样——连苏樱的面都见不着,那些美名其曰会转交给苏樱的小礼物,也统统献给了马桶君,亦或者是被沈昂或者是慕北拿去了。
这倒是让这两个人开心了一段日子,每天最大的盼头就是期待罗修上门,给他们带来一些好玩意儿消遣。
对此,苏樱默默表示无奈。
也就傅斯年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了——
只不过有一日,闲来无事的时候,苏樱突然好奇问了傅斯年一句,“你为什么不愿意我和罗修有来往?”
只是因为简单的罗修想要追求她?
苏樱觉得不像。
傅斯年颦眉半响,最后才回道,“他是我一个熟人。”
熟人?
苏樱不解了,罗修怎么就成了傅斯年的熟人了?
他不是郁正豪的熟人吗?
问题还没想明白,就被沈昂拉去喝药,苏樱也就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抛。
既然是熟人,那就交给你解决咯——
日子看似水波无澜,其实呢,暗藏着汹涌。
别看这段时间苏樱没有出门,可人家已经成为了微博的红人。
未见其人先闻其名,说的就是苏樱。
苏樱因为什么红?
自然是因为要接郁芷柔的新片,且还是作为女主,与欧豪搭戏的身份。
人肉功能开始启动,有关苏樱大大小小的事迹都被搜刮出来,可即便是神通广大,无孔不入的狗仔,也只能扒出来苏樱近三年的生活,对于人家过去十九年的历史,真的一点点线索都没有。
苏樱有些失望。
她还指望狗仔给她曝出些什么猛料,以刺激她的末梢神经,促进她恢复记忆呢,谁知道结果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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