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辣滋源(1 / 2)
孙益新平时更多接触的还是公会一方,对那些打广告的公司不甚清楚,但辣滋源这家公司他却是知道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家公司上次把神皇惹毛了,他当时就怒冲冲得过来说过“以后像那个姓胡的女人那样的家伙不要给我找过来,我至尊不是给人消遣的!”
其实不光是神皇,妖狼对胡媚也很不满,但他没有直接表现出来。
毕竟神皇是从一开始就做网游的——当然为了好听盛世这边向外介绍的时候都会说成“it业”,而妖狼,在现实中,是做房地产的。
网游公会生意,只需要面对游戏公司和玩家,不需要考虑其他环节、不需要认识那么多人;
但做房地产则不同,因为卖房子——特别是妖狼这样卖高档别墅,一套房子一千多万,一般人谁有钱买啊?不是一般人你认都不认识;
光指望销售的嘴皮子是不够的,得跟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上流人物打好关系、得委托这些人帮着拉生意;并且因为要批地、要搞定工程招投标,跟政府层面的人也得打好关系,最起码得互相认识、到时候就算被卡到了人家也会告诉你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
相对来说,妖狼的消息要比神皇更灵通,他知道,什么人得罪得起、什么人得罪不起。
胡媚未必是一个得罪不起的人,但辣滋源这家公司绝对是得罪不起的公司。
这家公司产品覆盖线相当广,粮油、米面、饮料、小吃、外卖、速食、调味料,只要是跟“吃”有关系的东西,甚至包括盐这个国家管控的东西在内,他们公司都做。
能自己制盐、自己卖盐,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有些人觉得奇怪,1包一两块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的?
中国那么大,水土各不相同,不同地方的人的身体差异也很大,有些地方卖的盐,必须加碘,有些地方卖的却绝对不能加,并且还要根据贩售地域来加不同的微量元素,以此来保证国民身体素质。
这是官方说法。
“盐帮”二字,在古代,是权势的象征,未经官府许可私自贩盐,是违法的,并且,是死罪。
现代社会进步了,更加文明,死罪不至于,但依然违法;各地超市、商场,想要做盐生意,都只能去找本地区盐务局拿货,卖价也是严格管控,绝对不允许囤积居奇。
当然,现在关于这个,上面有风声说是可能会逐渐放开。
“盐”和“烟”,这两种商品,音同调不同,而两者在现实中的经营状况,也非常相近。
有人找工作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单位好,找人打听问,如果听到有人回答“国税局啊”,不用考虑,直接一巴掌甩他脸上,你把烟草公司放哪儿?坐上公交去看看烟草公司跟税务局办公楼吧,能比?
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啊?烟这种东西,也是国家管控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