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上)(1 / 2)
第三十四章、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上)
从前,总以为古代的人物都活得生趣盎然,尤其是武侠小说中,把古人更是写得快意恩仇,潇洒不羁。
可事实证明,古代的生活乏味异常。
如果在身边的不是吕布等人,叶晓易怕自己早就闷死了。
这几个月里,吕布三人断断续续打劫,叶府断断续续建造,冬去春来,眼看又是一年。让人不得不生出些岁月蹉跎之感。
没办法,过得太快了。叶府现在除了训练场不完善,其余地方已经都顺利完成。
叶晓易盯着脖颈上栓了绳子的兔子们,伸手摸摸,又把手抽回,塞入兔毛袄中。
自从有了小弟成廉、魏越、魏续三人,她跟郭嘉、於夫罗就解脱了。
三小弟每天牵着鸡、鸭、鹅、兔到草原上放牧,顺便还能为叶府的牛、羊割些草回来。
魏续私下曾有怨言,但自从喝牛奶吃肉脯养得白胖起来,他反而比别人更热衷放牧,还总拍叶晓易的马屁。郭嘉看不惯,想怂恿吕布他们把魏续带出去,趁机杀掉,但被叶晓易阻止。
“有了他,做坏事就不用咱们出头了,日后找替罪羊也方便。”叶晓易不跟郭嘉隐瞒自己对魏续的恶感。
“也对。”郭嘉一挑眉毛,“不过我看他总不放心,觉得他过于奸猾,跟他族兄魏越不同。”
“奸猾更好,这样他应该明白,除了咱们这里,他找不到更好的地方了。”叶晓易嘿嘿一乐,冲於夫罗挥手:“你手上的食盒哪里来的?大哥他们回来了?”
“回来了。我在城门口正碰到。”於夫罗把食盒拎过来,“这些好像都是中原有钱人吃的点心,大哥说给咱们三个尝尝。”
“嘿嘿,还是先把先生那份留出来吧,不然,他肯定不能饶了咱们。”叶晓易很久没吃甜食,一听点心二字,耳朵支棱得跟兔子一样。不过想到聂辽跟老头强食物的惨痛后果,她还是老实地将东西分成了四份。
吕布他们这次收获相当大,大到几乎半年内都可以不用再去打劫了。
叶晓易追问究竟,吕布避而不答、赵云支支吾吾、聂辽顾左右而言它,还是老头一针见血,敲了三个小子一人一记,很严肃地问是不是他们食言,去打劫大股土匪了。
“布……惭愧。”吕布低头,面有愧色。
“老大你惭愧什么,你杀得最多啊。啧啧,十六岁,老大,等我到了你这个年纪,争取超过你。”见吕布谦虚,大嘴巴聂辽就把实情抖漏出来了,后脑勺上被赵云狠狠拍了一巴掌。
“先生,此次也是意外。那些盗匪刚打劫完百姓,所以没留神我们的一路追踪。”赵云看大家关注自己的伤口,便拍了下,笑着道:“没什么,我这次不小心。受了些皮肉伤,不过三弟的伤比我重,有一箭射入了他的肩胛处。”
得,越说越严重,所有的实话都跑出来了。
於夫罗一听,赶紧把聂辽的衣服扒开,发现肩膀处果然包裹着,里面还透出血来。他要给聂辽换绷带,聂辽也没拒绝,还炫耀一样把伤口显示给叶晓易跟郭嘉看:“伤口深吧?你们不知道,当时那箭是冲着我的心口过来的,我见势不好,一个闪身,就躲了过去。”
“然后就扎你肩膀上了。”叶晓易翻了个白眼,“你才多大点啊,耍什么帅啊?”真是小屁孩一个,太鲁莽了。
“你这是对哥哥的态度吗?还不快安慰于我?对了,要不怎么说老大就是老大,射他的箭远多于射我的,可老大愣是一根没中。”当然,擦破皮不算了。聂辽很崇拜地看着吕布,把吕布看得头也不抬。
“大哥,怎么可以这样?明知道有危险,怎么还带头去打劫?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咱们不是说好,不打劫大的吗?逞匹夫之勇,这不是丈夫所为。”忍了忍,叶晓易终究没忍住,看吕布不吭声,就把吕布数落了一顿。
“晓易,不要这么说大哥。这是我们三个共同决定的。毕竟总先有个安稳地方比较好,这次打劫下来,我们暂时不用出门,可以买些牲口、家奴回来,免得你们在这边辛苦。”赵云替吕布解释,偷眼看了看吕布,见吕布也没接话的意思。
“……是我的不对。第一次看到大家受伤,心里不爽。既然你们皮糙肉厚,那我也不用担心了。大哥,你不生我的气吧?”叶晓易蹭到吕布身边,想起虽然自己和吕布都大了一岁,但也不过是十八岁和十六岁。这年纪,太过沉稳也不太可能,何况吕布本身就是勇武之人,能先谋而后动,已经很不错了。
“没有。你不是喜欢买家奴吗?过几天,我们就去买吧。”吕布笑笑,“房子都盖好了,如果没人住,你不是很伤心嘛。”
嗷嗷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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