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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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可可西里这个荒原上,狼群是怎么对付野牦牛的吗?”左林问。

金晓华摇了摇头。

“野牦牛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它们几乎将每天醒着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找食物上。当然,荒原上适合他们的食物的确也不多。但在可可西里,单纯就个体而言,它们已经是最强大的生物了。这荒原上,既没有大型的食肉动物,也没有很强的猛禽。但是,狼群还是挺喜欢找野牦牛,以它们为食物,就是因为集体行动一次,只要成功了就能解决问题。荒原上没有太大的狼群,小一点的群,一只野牦牛足够在让整个狼群维持生机,并且让头狼在分配食物上显示一下地位了。狼群是可怕的,但狼群采取行动的时候却非常谨慎。这里的狼群,不像非洲那些围捕野牛的鬣狗那样是硬追着咬,而是形成一个阵形,将野牦牛逼迫到冰川上。只要野牦牛脚步一滑,狼群就冲上去将它彻底扑倒。”左林说,“现在我们还没完全就位,至少李叙李老还不知道在哪里,所以现在还需要谨慎一些,不要打草惊蛇,先想办法摸清楚盗猎团伙的情况再说。等到李老和我们联系上了,那就不同了。不但动手要狠一些,也不必在乎盗猎团伙之间相互联系。只要我们3个方向一起动手,下手狠一些,就能够将盗猎团伙驱赶到一起。我相信大部分团伙不会有时间和心情去对藏羚羊群动手了。而即使有时间动手,他们也要考虑,是利用这点时间跑得更远,还是要捞上一笔。……这就是让李老,特种事务局和我这样的人出马做这件事情的好处。有时候可以让对方做出一些自己不认为是错误的事情,或者是如果遇到了其他的对手不成为错误的事情。这次的行动铺得太大了,想要完成的目标也很大,敢对藏羚羊群下手的团伙肯定有。损失的藏羚羊数量很难说,但是,如果能够一劳永逸解决了盗猎问题。至少保证了可可西里的这些野生族群15年到20年不会受到打扰。毕竟这次我们大家都是下了决心放手杀人,而不是弄进监狱不痛不痒地关上几年。”

左林拉开地图,在地图上敲了敲。“看到没有?这里,是我觉得最理想的最后决战地点。”

“卓乃湖?”金晓华睁大了眼睛,问:“那里有什么特殊意义?还是地形适合伏击?”

“不,不是这样的。”左林微笑着,“我并没有你那样的从军事角度考虑问题的本事。而是纯粹从……比较自然的,生物的角度来考虑。藏羚羊有一个习性,每年夏天,怀孕的母羚羊都会离开各自的族群,在特定的地方产下羊羔。然后,一直到深秋,它们才带着幼仔一起回归到各自原来的族群里。而卓乃湖,就是可可西里的藏羚羊群最重要的产羔地点。这个时候,那里应该没什么群落在那里活动,其他的动物也不会很多。既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杀不少人,那至少让这些人死的时候也能发挥点作用。我相信无论是谁,都不会有兴趣把那么多盗猎者的尸体再千里迢迢运回城镇去鉴别身份然后安葬,太划不来了。那就让这些以前祸害藏羚羊族群的家伙们为藏羚羊的后代做点贡献吧。这批有机肥下去了,至少几年,恐怕十年或者更多时间,卓乃湖附近的水草都会相当肥美。”

看着左林谈笑间决定了几千人的生死,金晓华有些不太适应。她非常清楚,左林绝对不是个邪恶的人,会将别人的生死不当一回事,恰恰相反,左林对于任何生物都是宽容慈爱的,他并不会轻易伤害任何生命,无论这个生命属于植物,动物还是人类。

而最主要的原因是左林并不将人类的生命看得比植物和动物高到哪里去。在德鲁依对于世界的看法中,任何生命本质上都是平等的。正是因为如此,德鲁依这个珍爱自然的特殊群体里几乎没有素食主义者,因为既然承认了生命本质上是平等的,那刻意忽略同样是食物链里的一环的动物而选择处于食物链更为低端的植物作为食物,是非常没有意义的事情。生老病死,优胜劣汰,进食或者成为食物,这本来就是自然的法则。

这并不意味着左林变形之后撕咬那些盗猎者,有热气升腾的鲜血进入嘴里的时候会不觉得恶心,毕竟每个德鲁依都在人类社会中长大,无论如何基本的伦理观念还是很根深蒂固的,但既然事实已经证明了盗猎者的存在严重侵害了其他物种生存的权利,完全是一种不对等的残杀,那彻底消灭如此多的盗猎者,的确在左林心里也不会有任何障碍。

看出金晓华有些难于接受自己所说的内容,左林语重心长地说:“德鲁依是自然与平衡的守护者。我们的强大不是为了自身。这就跟国家要建设强大的军队是一个道理。没有人喜欢战争,但威胁到了门口,也没有含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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