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宪法出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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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宪法出炉

富兰克林只是路易所见的第一个知识分子,他不是唯一一个,在7月到来之前,路易已经见过了许多名人。

进入7月后,宪法也正式开始编写。

宪法的编写很快就因为编写成员的原因而陷入了停滞状态。由知识分子、贵族、教士所组成的编写小组,必然是矛盾重重,到最后,几乎需要逐字逐句的表决、讨论,才能够获准通过。

编写成员们会如此较劲,是因为他们知道,在还没有议会的情况下,宪法在编写完成并递交到摄政王手上后,便有着九成几率会就此实行,所以,他们的目的就是在编写过程中,尽可能地将宪法变得最为符合自己的利益。

知识分子几乎都是一群理想主义者,他们的目的直接又单纯,即取消一切不公平的贵族、教士特权,限制王权等;贵族、教士们则与之相对,但他们的内部也有分歧,一些人是完全反对取消特权,一些人则是提议适当地保留一些权限。

最后,在伏尔泰的努力下,矛盾没有被计划,而且他巧妙地通过与贵族有条件的联合,以牺牲教会的利益缓和了知识分子和贵族的矛盾。

知识分子和贵族最后是相互妥协。

知识分子同意保留继续贵族阶级,以及贵族在身份等级上高出一筹的特权。贵族为此也做出了妥协,他们放弃了贵族垄断政府官职和军职的特权,同意平民也可以出任政府官职和高阶军职。其实,这一层特权贵族早就无法保留了,因为伏尔泰就不是贵族,可他现在却出任了政府官职,而且,在许多地方,也有着非贵族出任官职和军职的情况,贵族们的这一次妥协,只是借花献佛。

贵族们则同意了知识分子提出的领主不再收取农民税收的条款,但知识分子做出的让步是承认贵族的领地为其私人财产,而私人财产又神圣不可侵犯,所以,没有人能够没收他们的土地、财富。事实上,现在的贵族所直接拥有的土地仅仅是面积较大一点的庄园,在地方上,农民已经成功获取了土地所有权,只不过名义上他们的土地还是贵族的,而且每隔几十年还需要交一次象征性的税。贵族们的这一次让步,也属于没有任何的损失,相反,他们因此则保证了自己所能够控制的财产的安全。

两大交易下,全部都是贵族获得实际上的利益,而知识分子则得到了所需要的条款。然而,第三方的教会却在此两大交易下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教会和贵族不同,贵族们因为路易十四时期的打压,早已经不复当年,可教会却仍然保留着自中世纪流传下来的特权和土地,其每年得到的税收是国家总税收的三分之一,而在这两次贵族和知识分子的交易下,他们失去了所有的教会土地,并失去了中世纪以来的特权,最重要的是失去了开展宗教法庭的权利。

宪法最为关键的一项,是决定修改法兰西政体,将原先的君主***,改为君主立宪制,决定组建议会。

宪法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通过,而《议会法案》则只用了三天时间。设计中的议会,仿照了不列颠的议会形式,将议会分为贵族议会和国民议会,但是,在两大议会的具体职能中,又与不列颠有所区别。

贵族议会由王族、贵族、教士、法官组成,为最高立法机构,享有立法权和宪法解释权以及最高司法权三项大权。议长由司法大臣担任,议员则为所有的男性贵族和教士、法官,其中贵族拥有世袭权力,而若是有新封贵族,则意味着贵族议会的议员会增加。

国民议会由普通民众选举产生,每个行省两位议员,一共三十位议员。国民议会的议长由国王亲自担任,但国王只在议员***持平的情况下拥有***权。国民议会的职责是参议政事和提出新法案,或是对旧有法案提出改革要求,但修改或新法案通过后,还必须交由贵族议会通过,才能够实行。

这套《议会法案》实际上还是一套变相的等级法案,并维护着法兰西惯有的贵族权利。

贵族议会的权力是凌驾于国民议会的权力之上,但是,这正是路易所希望的结果,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可以利用各方的矛盾,大玩权术,以此掌控两大议会。

《议会法案》通过之后,又再通过了一份《内阁法案》。

内阁的大臣们必须由两大议会中产生,国王拥有任命权,而两大议会拥有弹劾权。其中,弹劾的程序被特别说明。必须首先由国民议会发起弹劾案,在三分之二通过后,交由贵族议会审核,在贵族议会半数以上同意后,方能弹劾大臣。

内阁的官员被重新做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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