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三百五二章 交换筹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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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看着索尼这么多的问题,看着好像怎么做都不对,让贾鸿渐来看,他也说不出一个子丑寅卯。**他厉害归厉害,但是厉害不是说让他接手索尼了他立刻就能让索尼“垂死病中惊坐起,仰天大笑出门去”,毕竟咱真的不是索尼的老大,咱也没有实际去调查过索尼公司里面的各种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嘛,咱也只能是在心里想想索尼怎么做可能是正确的。

话说回来,斯金格经过了一番慎重的考虑之后,最后还是决定了要跟贾鸿渐的华夏高科进行交换专利。这事儿让人挺开心吧?早着呢,这才八字刚刚一撇呢!之后要进行的,那就是很可能是“艰苦卓绝”的一个谈判过程。毕竟不论是索尼还是华夏高科,那都是想要尽量的获得对自己来说最大的利益。对华夏高科来说,他们的触摸屏专利当然是换取越多的索尼专利越好,甚至跟华夏高科本业关系不大的专利都行——就像是那么一个什么算法,就是能让标清画面变高清的那么一个专利,华夏高科拿到了手之后,也可以转让给长宏用嘛!到时候咱都不用一次性的让人家给钱,而是长宏每卖掉一台咱就收多少的专利费。这样一来长宏就能有了连三星都梦寐以求的专利,这长宏还不要牛逼大发了?而咱华夏高科通过这么一个收专利费的举动,咱能多赚多少钱呢?别忘了现在长宏可是进入了国际市场了!

不过呢,人家索尼估计不太愿意给这种技术——就像是去年三星凭借着帮索尼弄了液晶生产线的情分想要跟索尼换点专利。结果呢,索尼就是不愿意给!贾鸿渐曾经调查了一下,这索尼和三星交换专利或者说共享专利的面,直接覆盖了彼此94%的专利数量!这是多么惊人的一个数据?索尼总共拥有的13000项专利以及三星拥有的11000项专利的其中94%的专利两家共享或者是低价授权,包含了内存和闪存的基础半导体技术、行业标准技术、家电、信息产品、电子零部件,包括mpeg和atrac,也就是自适应声学转换编码等音乐压缩技术、索尼力推的下一代蓝光dvd光盘规格等……

可以说最后两家就保留了一定的“差异化专利”,来让彼此之间不至于产品完全雷同。像是索尼就保留了drc专利以及ps系列游戏机的专利,而三星据说则是保留了数字自然影像技术以及三星家庭网络办公方面的专利。从这些方面来看,人家索尼哪怕授权。可是最后也把他们集团核心的电子产业中的核心——电视机产业的专利牢牢的抓在手里。谁都有私心。贾鸿渐也没想过要让索尼占便宜,他也想着要让自己公司占便宜,所以这肯定讨价还价起来有的扯皮了。很快,双方公司的人就聚在了一起。开始认真讨论起来了关于专利交换的事儿。

华夏高科这边能拿出来的专利呢。首先就是触摸屏的专利。这触摸屏的专利要是细致下来分的话。能有几百个专利之多!首先来说,设置一个专门的触摸的屏幕,这才能让真正的液晶屏感受到操作。而这么一个外面透明的专门的触摸屏呢。那发明专利就是华夏高科的。这么一个技术,简而言之就是一块四层复合玻璃屏,玻璃屏的内表面和夹层各涂有一层ito,最外层是一薄层矽土玻璃保护层,夹层ito涂层作为工作面,四个角上引出四个电极,内层ito为屏蔽层以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当手指触摸在金属层上时,由于人体电场,用户和触摸屏表面形成以一个耦合电容,对于高频电流来说,电容是直接导体,于是手指从接触点吸走一个很小的电流。这个电流分别从触摸屏的四角上的电极中流出,并且流经这四个电极的电流与手指到四角的距离成正比,控制器通过对这四个电流比例的精确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

所以这么一个触摸屏本身,也是要有数据排线出来的,也是要跟处理器进行连接的。这么一个触摸屏本身那生产什么的,就需要华夏高科的专利授权。然后出了这么一个专利之外呢,华夏高科的专利还多了去了,比如说怎么弄才能让这么一个透明的触摸屏和原来的液晶屏贴合到了一起的时候,才能让反光率相对小呢?怎么让透光率比较高呢?这是专利。还有因为这么一个触摸屏是靠着人体电场而形成的耦合电容来进行判定触摸点的,所以在湿度的变化之下,很容易就有误操作,比如说湿度大的梅雨天的时候,可能指头还没碰到屏幕呢,屏幕就已经有反应了!这么一种优化是不是要专利?还有本身这么一个触摸屏原始制造出来之后,也许要快速的校准,这快速校准的一套流程和方法,是不是也要专利?而到了边边角角的地方,因为种种原因,这对触摸的判定也容易跑偏,而这就需要更多的是软件方面的调整和改良,这方面是不是也要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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