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下手狠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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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分钟后,一辆面包车停在了不远处的天桥下,几个人影从车里钻了出来。

周恒一眼就看清了那几人的面目,正是前世害他不浅的几个混混。

眼看着这几人向自己这边走了过来,周恒抢先一步,从树丛后跳出来,拦在几人面前。

原本他还打算采用背后偷袭的方式,

先放翻两个再说,可后来仔细一想,这么做实在没必要,在实力占据着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只需要直接碾压过去就足够了。

突然从树丛后跳出一个人来,让几个混混不由得吓了一跳,待看清对方只有一个人后,这几人不禁大怒,继而又大笑起来。

“扑哧——!快、快看这傻b的脸上!”

“好像是丝袜吧?”

“像个抢*银行的,哈哈!”

……

周恒没有理会几人的调笑,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仔细打量着面前这几人的长相,很快就和他记忆中的一幕重合在一起。

“傻b!喂你话呢,大晚上的头上套个丝袜想干嘛?把哥儿几个吓坏了咋整?你负得起这个责吗?”脸上留有一道疤痕的“军子”开口了。

周恒长吁一口气,语气平淡的说道:“劫钱!衣服都脱了跪地上,头顶着地,屁股向后翘。”

……

对面的六个混混全都有点傻眼,暗道不会是遇上变态了吧?这大晚上的……就算想劫钱,哪有向他们六人同时下手的道理?更别说还要让他们脱掉衣服,摆出只有女人才会的姿势了。

“军子”眉头一横,换上一副阴冷的神情,“我看你活腻了!知道我哥是谁吗?敢跑来这里闹事,你的胆子不小啊!”

周恒摊开手,摇头叹道:“既然你们不答应,那我就自己动手,反正到时候你们还是要求饶。”

“艹尼玛!”一个性子火爆的混混再也忍不住了,率先冲上前去。

周恒轻描淡写的侧过身子,躲过他的一拳,顺势抬起膝盖,猛力撞击在他的胸口,只听“咔吧”一声,这名混混就已软软的倒在了地上,嘴里吸像漏气的风箱一样嘶声喘息。

“肋骨断了!”几个打架经验无比丰富的混混几乎不用多想,瞬间就判断出了同伴的境况。

“抄家伙,弄死他!”看到这一幕,心知周恒来者不善的“军子”马上从身上摸出一把蝴蝶刀。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蝴蝶刀这样的锐器远远要比砍刀、斧子之类的凶器危险得多。

至少砍刀、斧子通常只能让对手皮开肉绽,等闲不会闹出人命,而蝴蝶刀一旦扎入人体,就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窟窿,稍有不好就会导致对方丧命。

混混们平时也是看人下菜,要是对方是警察什么的,他们或许还会顾忌一下,唯恐把事情闹大了不好收拾,但眼前这厮长得虽然高高大大的,偏偏听声音明显是个小毛孩子!

要是连这样的毛头小子都收拾不了,“军子”这伙儿人还真没脸再混了。

遗憾的是,这几个混混读书太少,对于“扮猪吃老虎”这样的事例缺乏了解,从而注定了他们今天将会面临的悲催命运。

周恒不等这几人拿着凶器冲过来,就已经主动上前,先用肩膀撞飞了一个,又闪过一把扎向腹部的匕首,再飞起一脚,精准无误的踢在那个叫“军子”的混混头目下巴上,当场将他踢得身体后仰,倒在地上再也不见了动静。

由于周恒的动作实在太快,电光火石间就已经搞定了两人,使得这场围殴变成了混战,剩下三个混混本想一拥而上,却不料周恒又猛地向后退了几步,和他们拉开了距离。

在这些混混眼里,周恒形同鬼魅,身体更是灵敏的不像话,往往前一秒还能看到他的正面,后一秒就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混混们打架通常都仗着人多势众,可要是人数的优势不再起作用时,他们的心理也会比一般人来得更加脆弱。

拉开一段距离后,周恒又开始了冲刺,在短短零点几秒内,突然出现在一个混混身前不足半米处的位置,一把握住他刺过来的匕首,手上用力一拧,那名混混就惨叫着松开了手掌。

周恒接住掉落下来的匕首,比划了几下后反手一抓,闪电般在身前挥舞两下,挡下了另外两把匕首,巨大的力度直接让那两人虎口剧震,险些松开了手。

几个混混顿时面如土色,心知这是遇上了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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