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希】我是个随性的人(1)(1 / 2)
很多人说我太过于随性,我通常认为这是一种褒奖,这代表我有态度,最起码我是在为自己活。无所谓对不对得起谁,不被世俗而牵绊,不被环境而改变。
不过,这只是曾经,在我进入夜场以前。或者说,在我第一次去皇朝以前。
外婆说我的随性替了我母亲,生性放荡不羁最终害了自己。我不以为然,因为我压根连我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从小对我妈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客厅里那张合影里。我外婆很少管我,除了吃和穿,所以我在外面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大学之前外婆都觉得我很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因为每次拿着10分改成100的成绩单,总能蒙混过关她戴着老花镜那双眼睛。上初中的时侯外婆总问我有没有同学喜欢我追求我,我都笑着撒娇回答她我不会早恋,现在只想安心学习回报她对我的养育之恩。
事实上,我在初二就谈了恋爱,初三初恋就把我拱手让给了他大哥。
我的初恋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那片儿的混混,念完小学就辍学了,成天揪着一般和他一样没上学的孩子在我们学校门外收保护费。我们认识也是因为保护费。
初一,刚换了新学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学校出来的胡同里等着我们这些新生,凡经过那条胡同的所有人,都会留下所谓的买路钱。走在我前面的同学都给了,轮到我了我就不给。一是因为我没钱,二是我并不想像这些人妥协。毕竟在小学,因为我个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我。
方六那天没有像对待其他不拿钱的同学一样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说,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还他一句,跟你没关系。
从那以后,方六不仅不问我要钱,甚至把从其他同学那儿搜来的钱请我吃饭,为我买零食买衣服。
外婆很少带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胡同口的小商店买的。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的时侯在吧阁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吧的阁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阁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阁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方六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粗鲁,我疼,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他跳下来,坐在电脑面前夹紧了双腿,和他一块吃着烤串儿。我对此没有任何觉得不妥,也没有觉得第一次有多么珍贵,我要的他都给,那么他要的我也给,仅此而已。
从那以后方六对我就更好了,买衣服买包带我下馆子去酒吧,走到哪儿都揽着我的肩膀让人叫我嫂子。当然,学校里好些跟社会上有染的同学,也开始嫂子前嫂子后的跟着叫,课间买串烤肠也有我一份。
初二我染了黄头发,耳朵上一连打了6个耳洞,还在胸前和方六纹了情侣蝶。穿着最时尚的破洞铆钉服,下课和放学时间也总是和方六他们站在校外的巷子口抽烟。我从经过这个巷子口的新生,变成了守在这儿的人。
初二下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还把头发染黑拉直,带着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里见了个叫四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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