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一章 小太监草原争先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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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太监刚要答应,张发存抢先道:“我们潘先生在这儿呢!”

一个瘦小的小兵招手说道:“客人过来过来,我们孟副帅特意嘱托我们说潘先生是位有仁有义的生意人,为了抵抗匈奴,不远千里前来投奔。因此他着令我等专门摆了一桌酒席招待你们,快跟我走吧!”

小太监犹如哑巴拾了个金元宝,高兴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如今最要紧的是肚子问题,走哪步说哪步,别说酒席,就是来俩窝头,一盘咸菜都是上等好吃喝了。

陪客就是那位小兵本人,他大概是已经用过餐了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所以筷子也没动一动,这更便宜了小太监这三位。也不管什么吃相不吃相,谦让不谦让,索性就是风捲残云、风吹落叶,嘴啃牙咬,狼拉狗扯,不一时便把一大桌子菜肴吃得盘干碗净。不知道的谁把他们当是南朝天子驾下派来的兵马大帅和他的两员副将,这和街头混吃混喝的混混儿又有什么两样?喝饱喝足,小太监等抹抹嘴说:

“军哥,有热水吗?让我们先凑和着洗洗就睡,身上实在是太赃了。”

“洗澡?”小兵鄙夷地咧了咧嘴,牙缝里蹦出几个字,“想洗澡到黑水河里扑腾去吧!”

小太监知道无望,便退一步说话,道:“睡呢?”

“没有。”小兵说,“赶明儿遇上有阵亡的士兵,你们自己去整一套铺盖过来。”

无奈何小太监几个窝在大伙房里的柴草堆里牛粪火炉旁蜷缩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再也没有好运气光顾他们,眼瞅着别人喝奶茶、吃烤饼、撕手抓羊肉、大口小口喝羊汤。这也难怪,人家都是有组织的集体行动,他们还未注册,饷银没批下来,算哪一部分呀?

早饭过后,就见外面草坪上开始有人聚集成一个大圆圈儿。小太监和张发存三个商量着本想跑了去球,奈何目标太大。再说他们甚至连方向都搞不明白,不知往哪儿跑。所以就延搁下来,准备看看情况再说。小太监小孩子心性,天生就爱凑热闹,三个在人群里找了个地方站住,想看看下面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又过了一小会儿,突然人喊马嘶的,小太监翘首一望,知道是重要人物到了。他们昨天见到的那个姑娘叫银杏顿珠的也在这伙人里头,她仍旧骑着她那匹十分雄壮的灰叫驴,不同的是眼睛东张西望,好像是在人群里寻找什么东西?

大帅雷旭彬首先发话,他说:

“弟兄们,匈奴王作乱,犯我大好河山,残杀无辜,屠炭生灵,扰民误国,为祸河西。我等兄弟被逼无奈,忍无可忍,遂揭竿而起,替天行道。据报,我天朝大军已经兵发打柴沟,为配合官军作战,我们即日就要出发,渡过黑水河,深入匈奴老巢。大战在即,行前我们要做一番准备工作,必须选一名武艺高强、骁勇善战的将军充作前队。经这几天的务色、筛选、朋友介绍等等,帐前已汇聚了不少各路英才,今天开始比武选贤。不管出身贵贱,不管长相丑俊,不管他是哪一个民族,年龄大小、婚姻与否、是男是女,只要他打败所的对手,就是我大军第一条好汉!王侯本无种,男儿自当强,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便知。不过本大帅话说在前头,比武就是比武,点到为止,不可伤了性命。好了,现在比武开始,哪一位先上?”

大帅雷旭彬话音刚落,就有一人打马上前,来到圈子中间。只见这人骑一匹绛黄色的战马,手执一杆虎头杵。翻穿着皮袄,坦胸露怀,头大身长,面紫肤黑,发乱如麻,声似巨雷,更显得威风凛凛,气宇不凡。小太监举目一瞧,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日和他们同路、并邀他们来看热闹的那个德格尔才让。

小太监暗暗奇怪,昨日并未见他有什么武器带在身边,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件不伦不类的木榔头?虎头杵者,说白了就是一把放大了的捣蒜锤儿,杵头上大约是天然的树根制成,貌似一只呲牙咧嘴的虎头,因而成名。历史上用杵的人不多,用虎头杵的更是少之又少。因为它毕竟是一件木制品,除非猛砸狠击,否则不易将敌手置于死地。

德格尔绕场三周,然后拢住马缰,大咧咧往场子中间一站,翻了翻白眼仁儿,撇了撇嘴,胳肘窝夹住他的大号捣蒜锤儿,两手抱拳,往四周逐个揖了一揖,开口道:

“噢呀,各位见笑了!小子德格尔才让,受朋友之托,前来取先锋之职。大家退后一步,这个官儿铁定是我的了,谁争也争不去,争了也没用,不如作个人情,让于我算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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