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我赵日天不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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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大不了我专门请个人照顾虎子吧,没问题的,一天见不到这小可爱,我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陆明雪笑着道。

陆毅点点头,赞同陆明雪的处理办法。

虎子不止是陆明雪喜欢,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可以说是这个家庭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即便是多花点钱,也不能让他受委屈了。

吃过早餐以后,陆明雪和父亲陆毅一起出门,到苏州大学办理休学手续。

这一次,林远没有跟着,他呆家里,又写了五章小说,然后就开始在网上搜索资料,学习怎么写歌。

以林远对娱乐圈的那点基本了解,陆明雪现在还没出道,必须先经过三个月的艺人培训。

就算是出道了,以陆明雪那网络红人的虚浮人气也不可能直接去演电视剧或者是电影,而且她也没那个演技。

到时候,想必陆明雪选择的出道方式一定是唱歌。

还记得以前他们文学院元旦晚会的时候,陆明雪可是登台表演过的,那声音确实是很不错。

林远现在开始学习写歌,说不定陆明雪准备出道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

即便事情没有如林远预料那般发展,但也算是有备无患嘛。

再说了,林远三个月能不能学成出师还不一定呢。

总之现在就开始行动,以后也能早些榜上陆明雪的忙。

现在网络发达,基本上在网上什么资料都能找到,学习一下怎么写歌也不是什么难事。

今天凌晨三点的时候,林远只是通过一个心算乘法确定自己思维变得更加敏锐了,而现在开始学习怎么写歌,那才真正体现出了效果。

在别人眼里其难无比的五线谱,到了林远这里一看就懂。

甚至,看着写歌作词的入门教材,林员心里还开始自动浮现出一段段旋律。

“我有一种感觉,这段旋律填好词必火。”一段刚刚在心里冒出来的旋律,带给了林远这样的感觉,可是转瞬间就被他给抛诸脑后。

人生常有三大错觉,那个美女/帅哥喜欢我,我买这注彩票必中,我做的这件事必成。

很显然,林远现在就陷入了第三个错觉,我做这件事必成,或者说是我写这首歌必火。

作为一个新手,还是谦虚谨慎一点比较好。

怀着这种谦虚谨慎的心态,林远一往无前的扑入了无边无际的学海之中。

等到临近傍晚的时候,林远晃了晃因为接受信息量过大而有些发晕的脑袋,登陆了一下起点中文网后台。

如果按照最近的订阅增长趋势,现在《魔兽剑圣》已经差不多快三千均订了。

三千均订,这对于一个写手来说,是一种质变,是一种区别神与扑街的重要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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