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一条活生生的人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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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比较紧,陶筠风直接就给之前联系过好几次的律师何岂良打电话,大概跟他说了怎么回事,请他帮忙介绍了一个医疗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然而何岂良却说:“陶小姐,这个问题,不需要咨询医疗律师,我就可以回答你。”

既然何岂良这么说了,陶筠风就直接问他:“那这个问题,算不算医疗事故,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可以答复你,医院肯定有责任,就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何岂良给陶筠风简单分析了一下,“孕妇曾多次产检,做产前筛查,如果由于院方的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该缺陷,而导致畸形胎儿的不当出生,医院应该对胎儿的不当出生承担赔偿责任。畸形缺陷胎儿不当出生,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属于医疗纠纷,院方有过错,就得承担责任,但责任不会太大。你弟媳的情况呢,并不是胎儿不当出生,而是在胎儿出生前,检查出先心问题,院方承担的责任更小。我的建议是,你们最好跟院方协商,私下解决。”

陶筠风大概明白了,点点头,再问他说:“如果,医院不认账,不协商不赔偿呢,打官司的话,我们能打赢吗?”

能私下协商解决,最好不过了。一旦打起官司,麻烦得很,拖的时间也长。

何岂良对此的看法是:“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解决吧!如果院方不认账的话,缺陷胎儿已经不当出生,你们打官司的胜率高一些,但你弟媳的孩子还没生出来,在生产之前查出胎儿有先心问题,院方的责任更小,打起官司来,你们未必能赢。”

也就是说,即使前面的检查没有查出胎儿的先心问题,院方有责任,但是在胎儿出生之前,检查出来了,院方的责任很小,即使去找医院赔偿,也赔不了多少。

既然院方有一定的责任,陶筠风就觉得,有必要去找医院索赔。

她再问何岂良:“何律师,我们去医院索赔的话,除了现有的产检资料,还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参考?”

如果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参考,在向医院索赔的时候,他们会底气更足一些。

电话的另一边,何岂良顿了一下,主动提出帮她去协商:“陶小姐,这样吧,你们什么时候去医院协商,给我打个电话,我抽个时间过去,帮你们看看能协商到什么程度。”

“那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陶筠风向何律师咨询这些问题,得到耐心的答复,她就觉得挺不好意思了。

像何岂良这种律师,咨询是要按时间收费的。何岂良每次对她有求必应,让她免费咨询,已经够意思了!

然而何岂良却不怕麻烦,坚持说:“正好我这几天不怎么忙,到时候去帮你们看看,也就是几分钟十几分钟的事,不耽误什么。你要过意不去,请我吃顿饭就行。”

对陶筠风有求必应,是穆成允亲自交待过他的事。就算陶筠风过意不去,要给他律师费,他也不敢收她一分钱。

陶筠风并不认识别的律师,就算找新的律师,因为不太熟悉,多少有点疑虑。所以碰到需要律师答疑解惑的事情,她自然想到完全可以信得过的何岂良。

她只是向何岂良咨询一些问题,不是找何岂良帮她打官司,何岂良主动帮她,用他的话说就是“举手之劳”,无关律师费用问题,陶筠风就是想给他钱,也给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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