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五:恶魔之泪!卮离夺归芹芍!(2 / 2)

加入书签

这大船在海上航行了这么些日子,终于到达目的地了。

只不过,到达的地方是哪里?妖洲吗?

……

与此同时。

卮妍公主已经从黑炉郡厄运山(索伦被擒之地)一路往西,追寻着妖女妧妧的能量印记。

她的队伍太庞大了,妖洲的人修炼着邪恶的武功,所以能量气息非常独特浓烈,经过的地方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消散。

卮妍坚信,妖女妧妧一定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杀掉索伦。

她一路往西追踪了十几日,到达了大陆西陲达旦城,到了海边,妖洲的诡异能量气息消失了。

然后,她开始探听这二十天来所有的船只,尤其是那种巨大而又华丽的船只。

或许是妖洲公主妧妧的那艘船太大太华丽,太独特了,所以当时看到的人记忆犹新。

所以不少人告诉卮妍,那艘大船朝着西北方向而去了。

于是,卮妍雇佣了一艘船,离开达旦城,也沿着西北方向海域追逐找寻而去。

但是,在这茫茫大海上,想要找到一艘船,真是如同捞针一般。

……

王城卮都!

最近有两件大事,引起了整个王城的轰动,而且两件大事都是同一个人。

第一件大事,凌傲正式晋阶龙武士,得到了神龙圣殿武星殿祭师的亲自授勋。

凌傲今年二十五岁不到,正式成为了上百年来,最年轻的龙武士之一,真是顶级武道天才。

第二件大事,凌傲正式告别卮离侍从的位置,成为了怒浪龙骑军第三万骑长。

整个怒浪王国的军队加起来,超过了一百多万。

龙卫军,是怒浪王国最精锐的主力部队,基本上维持在三十万左右,是整个怒浪王国的军力基石。

而龙卫军的骑军,是精锐中的精锐。

整个龙卫军,一共有九个万骑,也就是九万骑兵。

凌傲仅仅二十五岁,就成为了第三万骑长,统领一万精锐骑兵。

如此年轻就上升如此高位,近几十年来都从未有过。

上一个俊杰,王城学院院长简庸侯爵之子简宁,成为龙卫骑军万骑长的时候,已经三十一岁了。

而凌傲今年才仅仅二十五岁。

他如同彗星一般的崛起,让无数贵族诸侯子弟都无比艳羡仰望。

而作为他的未婚妻,归芹芍也受到了所有贵族千金的妒忌。

那么凌傲是凭借什么晋升到第三万骑长的呢?

从王城学院毕业后,他立下了赫赫功劳。

第一件,陪同卮离出访炎帝国的时候,挫败了一次对卮离的刺杀行动,率领着一百多骑士,击败了十倍的敌人,成功地保护了卮离。

第二件,率领五千军队,剿灭了两万多匪徒,将刺杀卮离的势力一网打尽。

第三件,率领三千骑兵,镇压了南方大营的一场哗变,将危机消弭于萌芽之中。

当他晋升万骑长的时候,感觉到兴奋雀跃的是整个怒浪王国的平民精英们。

因为,凌傲是整个平民精英的最杰出代表,他的崛起代表着新王会继续扶持平民精英。

这些愚蠢的人不会看到,凌傲身后有三股最大的势力在扶持,图灵陀的贵族军方势力,归行负代表的诸侯势力,还有未来的国王卮离。

那些宝贵的军功,完全是不要钱一般往凌傲身上堆。

正是因为这样,凌傲才可以在二十五岁,就成为了王国的万骑长。

……

卮离少君府内!

“索伦死了……”卮离抚摸着那颗头颅,笑道:“还真是让人扼腕啊。”

凌傲跪在地上,叩首道:“多谢殿下天高地厚之恩,凌傲永世难忘。”

最近,凌傲已经成为整个王城,乃至整个怒浪王国最炙手可热之人。

而这一切,都是眼前卮离给的。

卮离道:“图灵尘不善兵事,未来军方第一统帅就要看你的了,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得太久。”

凌傲顿时身体发热,激动不已,再次叩首道:“凌傲粉身碎骨,也难报殿下之恩。”

卮离道:“国王陛下支撑不了多久了,等我继位后,会立刻将天水城分割。天水城的南部,会成为进攻蛮荒平原的大本营,届时你会率军进入这个大本营中。未来征战蛮荒大陆,有数不完的战功,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凌傲慷慨道:“凌傲定不会让主人失望。”

卮离眼眸一转道:“你的成亲之日,是五日之后对吗?”

“是。”凌傲道。

卮离笑道:“晋升龙武士,晋升万骑长,娶得绝世佳人,你还真是三喜临门啊!”

凌傲道:“这一切,都是殿下赐予的。”

卮离眼眸一转道:“我倒是听说,有许多部族中,主君对下属的新娘拥有******,还真是有意思的传统啊。”

这话一出,凌傲如同雷击了一般,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卮离,竟然提出要归芹芍的******。

也就是说,凌傲和归芹芍拜堂成亲后,和她洞房花烛的是卮离,而不是他凌傲。

凌傲知道,卮离一贯来都喜欢睡别人的妻子。

但是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会轮到自己的头上,他可是卮离的第一心腹啊!

“凌傲,你说这个******有意思吗?”卮离笑着问道,但是目光已经严肃而又冰冷。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所有的一切都在目光之中。

凌傲如同彗星一般如日中天,未来更是被许诺了如锦的前程。

但是这一切,都是卮离给的。

没有了卮离,凌傲如同无根之木。

卮离能够给他一切,也就能收回一切,让他一无所有。

现在,卮离竟然让他让出归芹芍的******,凌傲该何去何从?

……

注:第一更送上,拜求支持!(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