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

加入书签

刘新顺见彭立刚不再说话,自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走下了车,也不知道是给谁打电话去了.彭立刚独自坐在车上,今天查到的线索和之前查到的联系了起来。

凶手在杀人之前,会通过某种方式留下下一个被害者的信息,凶手这显然是在公开向警察或是整个社会挑战。凶手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对穿红色高跟鞋和黑色长筒丝袜的女人有特别的偏好。而且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都会给尸体换上性感的短裙和吊带衫,以及红色高跟鞋和黑色丝袜。

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会肢解下尸体四肢的某一个部份,到目前为止被害的三人已经被取走左臂、右臂以及左腿的小腿部份。凶手极有可能是认识被害人的,连被害者的家庭住址都一清二楚,显然是跟死者相当熟悉的人。唯一没能确定的就是凶手跟死者是在什么时候认识的。

凶手极有可能是广东本地人,而且是经常出入深圳罗湖地区的,而且对解剖技术有着很深的认识,能够在不破坏尸体其它肌肉组织的情况下,将尸体的某一部分整齐的切割下来。

“彭先生,我的同事告诉我,整个北京市内的医学教授和医院的外料手术医师都调查过了,没有一人是完全符合我们的标准的,会不会是我们的推理方向出现了错误?”

刘新顺不知何时打完了电话回到了车内,略带失望地对彭立刚说道。

“应该不会啊,从现在我们所撑握到的证据来看,不应该会出错了,会不会是你的同事没有全都查到,或者是他们看漏了眼?”

彭立刚认为自己所推理的都是经过严密的思考得出的结论,绝对不会出现错误的。

“可是在大学里教授解剖相关知识的,基本都是上了五十岁的老年人了,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内都有不在场证明。另外市内的外科手术医师虽然有许多年青的,但是却没有几个是广东人,其中有一部份连长江都没有过过,另外一部份也都是有不在场证明的。”

“让你的同事再重新调查过一次,虽然比较麻烦,但是为了确认清楚凶手是否在这些人当中,还是有必要再查一次的,请务必让你的同事们查仔细一些。”

这个消息对于彭立刚来说,还是有些打击他的自信心,毕竟他一直想着要替恋雪报仇。

“彭先生,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我的同事对三俱尸体做了第二次尸检,发现了一件不是很引人注意的事情,虽然不一定能成为证据。”

刘新顺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对彭立刚说道。

“什么?”

“第一被害人和第二被害人脚上穿的鞋子,尺码大小完全合适,但是第三死者所穿的那只鞋子,却是大了一个尺码,彭先生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

“给恋雪穿上的鞋子大了一个尺码?”

“嗯。”

彭立刚和恋雪一起上班工作的时候,难勉会见到她们换鞋子,而且恋雪也过去彭立刚他们家,进家门的时候也需要换拖鞋,但是自己一直没有问过她到底穿多大的鞋子。只是记得她的脚似乎很小,应该是穿的三十三或是三十四号的鞋,而这只是用肉眼观察出来的,并不确定。

“按照我们之前得出的结论来看,凶手应该是认识被害人的。而且前两位死者所穿鞋号的大小也是完全合适,为什么给恋雪换上的鞋子却是大了一个尺码呢?”

彭立刚又开始了自言自语,显然是在认真的思考着。

“那你们为什么之前没有注意到呢?”

彭立刚突然发问道。

“鞋子只是大了一个尺码,穿上去是有一点宽松,而且尸体被伤害成那样,人的注意力自然也不会放在鞋子的大小上面了。如果鞋子是小了一个尺码,凶手强行给死者穿上小一码的鞋子,尸体的后脚跟一定会留下伤痕的。但是死者却给尸体穿上了大一码的鞋子,这也证明凶手不知道第三死者到底穿多大的鞋子。”

刘新顺这句话似乎并不是在解释他们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一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