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凌旭的责任状(1 / 2)
见凌旭看完卷宗之后,随即陷入了思索之中,对面的陈少春忍不住问他:“看出什么名堂了没有?”
凌旭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
“要是这样的话,我只能说抱歉了,还是那句话,你如果证明不了莫晚晴的清白,那她就必须接受刑警队的审讯,审讯结束后,她需要进入看守所羁押,以便能够随时配合案件的调查。”陈少春说道。
“陈队长,我要是光凭着几份笔录和几张照片就能把案子给破了,早就被调到刑侦总局上班了,哪还会窝在乡镇上干活啊。”自嘲了一句,凌旭眼睛一转:“要不?你让我也参与到案件的调查之中?咱俩这双剑一合璧,肯定能把案件给破了。”
“用不着双剑合璧,我自己也能破案,凶手就在你身边坐着,她就是莫晚晴。”陈少春冷冷的看着莫晚晴。
见陈少春又把矛头指向了莫晚晴,凌旭顿时感觉一阵头大:“陈队长,你怎么就认准了晚晴呢?她肯定不是凶手。”
“我只相信证据,证据说她是,她就是。凌旭,你要是觉得她不是,那就拿出她不是凶手的证据。”陈少春跟说绕口令似的讲了一大堆。
“哎呦,你怎么又绕回来了?”凌旭挠了挠头,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看着陈少春,试探着提议:“陈队长,咱俩别争了,咱商量一下好不好?
你不肯让我接触现场,也不愿让我介入案件的调查。而我又不想让你审讯莫晚晴,更不想你把她羁押到看守所,那你看这样好不好?咱俩把事情折中一下,怎么样?”
“折中?怎么折中?”陈少春狐疑的看着凌旭。
闻言之后,凌旭说出了自己的打算:“我是这样想的,一会儿,你可以对晚晴进行询问,但你得使用询问材料表格,不能使用讯问材料表格,这一字之差,意义却不一样,询问表格代表询问对象为当事人,而讯问表格则表示审讯对象为嫌疑人。
等你询问完晚晴,别把她送到看守所了,让我把她给领回家去,回家之后,我保证她哪也不去,就在家里呆着,她的手机会二十四小时开机,你们如果需要找晚晴了解情况,不管是什么时间,我保证她随传随到,可以吧?”
“凌旭,你应该明白,莫晚晴是本案的重点嫌疑人,你要想把她领走的话,可以,你给我拿一份“特批”过来,只要有特批,我便让你把莫晚晴保回去,否则的话,即使你把公安局给闹翻了,也休想在我手里把人给领出去。”
听到陈少春说的掷地有声,凌旭一时有些怔神,心说“这家伙怎么变得这么有胆子了?”就在凌旭感到纳闷时,忽然发现陈少春一个劲儿给他使眼色,不停的朝田素蓉方向眨眼,看到这儿,凌旭瞬间明白陈少春的意思了。
想通后,凌旭顺着陈少春的话,把目光转向了田素蓉:“田局,你之前承诺过,只要我能让市局那边不追究今天的事情,你不但会原谅我的鲁莽行为,还可以让我把晚晴给保回去,我已经做到让市局不追究了,你是不是也该兑现自己的承诺了?”
“不错,我之前的确说过这句话,你放心,我既然承诺了,就一定会做到,不过,我之前承诺的是允许你将莫晚晴给保回去,既然是作保,那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还要立下责任状。
莫晚晴此时的身份是嫌疑人,你要想把她保回家,必须承担三个责任,第一,如果案件调查结束后,证实杀人凶手就是莫晚晴,那你必须承担包庇凶手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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