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发薪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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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8月10日,林子轩领到了一张工资条。

上面注明了工资的各项名目。

基本工资80元,副食补贴20元,效益工资20元,医药费2元,文娱费五角,洗理费8元,交通补助3元,福利费10元,互助金20元。

其中,互助金是要扣除的,到年底一起发放。

林子轩实际领到的工资也就一百四十多块钱,这算是中等工资水平了。

这个年代大家的工资相差无几,不同的无非就是福利,效益好的单位福利高一些,但也高的有限,不能高出几百块来,那是要出问题的。

比如慕姗姗的工资,基本工资和林子轩一样,在补贴和福利上比林子轩高了20元。

好单位的福利还包括逢年过节发的礼品,经常组织旅游活动,住房分配宽松等等。

这些都算是隐形的福利,所以大家都愿意到效益好的单位上班。

有了工资条,明天就可以到单位会计那里领工资,林子轩也算是能自食其力了。

发了工资,他开始琢磨怎么花钱,先拿出50元交给家里,没钱的时候白吃白喝,现在该为家庭做贡献了。

林子轩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但有两个孩子上学,在钱财上总不是那么宽裕。

他打算给父母买件衣裳,给妹妹买条新裙子,现在穿着的裙子还是前年的。

还有慕姗姗,也要送一件礼物,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不时兴穿金戴银,戒指项链耳环什么的都不用考虑,就算买了,她也不敢穿戴出去。

会被人指指点点,除了那些混社会的才会不顾及这些。

当然,林子轩那点工资也买不起,他准备送一条丝巾,这或许是女人唯一的装饰了。

到了九月,秋高气爽的时节,女人颈子上花色不同的丝巾就会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至于慕姗姗的父母,他还没有想好送点什么,送茶叶还是烟酒,或者送一套图书。

他还有写诗的稿酬30元,《顽主》的稿酬50元,足够花销了。

《京城文学》是按照新人作家的稿酬支付给林子轩的,和诗歌的稿酬不能相比。

拿到工资后,他和慕姗姗商议着该买些什么东西。

“这样吧,我出钱给你父母买礼物,你出钱给我父母买礼物,这样就能节省一笔钱。”慕姗姗精打细算道,“我有不少丝巾呢,不急着买,咱俩先去看看,需要什么买什么。”

“第一次发工资总要花个痛快,你们女孩子不是喜欢逛商店么?”林子轩不解道。

“我们喜欢逛商店,但不一定花钱啊。”慕姗姗瞪了他一眼,用教训的口吻说道,“你这种消费思想要不得,以后还要过日子呢,哪能一次花完啊。”

“行,听你的,以后咱家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你了。”林子轩爽利道。

“我怎么觉得你不怎么在乎钱啊?好像自己有个几千块一样。”慕姗姗怀疑道。

何止几千块,几十万我也有过,可惜不是在这个世界,而且时代不同,消费水平也不同。

现在为了如何消费这百十块钱而伤脑筋,让林子轩颇为感慨,不过他不会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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