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钻石大劫案之女王的爱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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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也,好孩子,不要觉得你还年轻,犯点错也不要紧,有些错不能犯,犯了,便是万劫不复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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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知道你怨我,你怨所有的女王,你有怨的理由,因为我们没有即时把你救出,当年你还那么小,襁褓中的小婴儿,还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只能祈祷我们相救,但我们让你失望了。

但孩子,相信我,那些恶魔太残忍地对待你,把你压制地太厉害,我们没有听到你的祈祷,没有听到你的声音,否则,但凡听到一点点你的啼哭声,哪怕我自顾不暇也会想办法救你回到我们身边的。

孩子,你生命的前14年,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出现,7年前我们知道了你的存在,但那时你自己已经强大到可以自保,不再需要帮助,这样的情况我们谁又好意思出现在你面前呢?

孩子,不管你把我想得多么不堪,我今天来不仅仅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你,为了给你说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叫凌,女王血脉,超能力的拥有者,我的能力只有预知比较强一些,其它方便的能力都很弱。

七十三年前,我在江月市生活,做真女族的卧底,冒着随时丢掉生命的危险保佑着真女族,监看外面政府的动静,为真女族运送里面没有的物资。

这样的日子我有些倦,但仍支撑着,只要能跟我的佩剑男奴在一起,再难的日子又有什么呢?再难、再危险,回头想想都是美好的回忆。

我的佩剑男奴叫玦,我们很相爱,很好笑吧,一个女王竟然爱上自己的男奴,就好像几百年前皇上爱上给他洗脚的罪婢一样好笑,不是一夜承欢,偶尔宠爱那种,我们实实在在相爱了。

第一次让我心动是他告诉我,他的名字玦是不圆的珠子的意思,他说他遇见我,终于找到了丢失的部分,变成一个完美无瑕的圆。

一有空的时候,他总是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看很久很久,他说我的眼睛好美,清澈如雪山上的水,黑得如无尽的黑夜,眼眸中闪烁的光亮如夜中的璀璨繁星,比黑曜石还让人着迷,比钻石还璀璨。

他喜欢我的眼睛是这样的让我开心,与他在一起之后,我总是特别注意保护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花心思打扮装点他喜欢着的眼睛。

七十三年前,那年江月国大旱,真女族也未幸免,族里送出最后一批珍宝——一百零三颗蓝色原钻,她们请我换成粮食。

玦有经商头脑,从他那里我学到一些市场规律,这么多原钻一下子抛入市场只会导致钻石跌价,这样卖出去就丢失了钻石的原有价值,于是我跟玦出手两颗应急,剩下的等待机会。

我有没有说过玦还有一双巧手,什么都会做?会做家里的座椅板凳,会做飞上天的纸鸢,会做我头上的珠钗,会做我脚下漂亮的水晶鞋。

玦还会切割钻石,他提议把剩下101颗钻石给他,他有空时打磨切割出来,切割好的钻石价值更高,我自然是给他,其实他不说我也是这么想的,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有了商业头脑,可不是就他一个会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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