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2 / 2)

加入书签

这个位置不世袭,更无实权,每一任皇帝在位期间也只能有一位大公,必须是为国家做出过显著贡献、颇得民心,又绝对不会受皇室猜忌的人才能担任,俸禄与普通公爵无二,然而要处理的事情却是正常贵族们的两三倍,本来是个出力不讨好的差使,却因了唯一的一个好处让多少人都趋之若鹜——

免死权。

除了叛国罪之外,大公拥有对一切死罪的被豁免权。而正是因为大公独具的如此特殊的权利,才导致这个位置空缺了好多年,纵观历史,历数百年来,青书是奥斯曼帝国史上第六位大公,而青歌则是第十位。

连青歌自己本人都怔了一怔,毕竟这完全不像是皇后的作风,按照绿野长秋的性子,只要能把军权交给自己那就是天大的了不得的事儿了,又怎么会真的论功行赏,将自己御封为殿前大公?更别提在她看来,自己的功绩简直不值一提,完全当不起这个位置了。

看着青歌没有反应,女官又诵读了一遍:

“御封青族少君侯青歌为殿前大公,请青歌大公上前来,皇帝为您披挂绶带并加冕!”

青歌猛地抬起了头,就看见皇位上那位不问世事多年的皇帝终于抬起了他那尊贵的手,颤巍巍地招了招,意思很明显,让青歌上前去,领受殿前大公的绶带与冠冕!

“天哪……”奥菲莉亚发出一声无意义的感叹,似是褒奖又像是讽刺:

“我以为他已经死在绿野长秋的肚皮上了呢,没想到还能干点儿好事。”

她轻轻推了青歌一把,含笑轻声道:

“去吧,挚友,这是你该得的。”

“昔日出征大绿潮归来,你为了逃避皇后耳目,以退为进所放弃的荣耀,我在这里一并还给你!”

华色眼明手快地一把拆掉了青歌用来挽头发的发梳,看着她那一头赤金色的长发披散半身,眼里噙着细碎而明亮的光芒低声道:“去吧青歌,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青歌抱着龙骨法杖走上玉阶,镶着珍珠的缎子鞋踩在白玉阶上,一点儿声音也没有。那是不知道多少贵女们费尽心思也要学到的仪态,结果更多的人倒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矫揉造作,而没有她那一份独特的洒脱与稳重并存的气象。

当她长发披散,长袍及地,撑着龙骨法杖在皇座前半跪下来的时候,几乎大殿上所有的贵族心里都有了个隐秘而窃喜的想法——

奥斯曼帝国终于有救了。

皇帝已经双眼涣散到无法将冠冕准确地按在青歌头上的地步了,晃了好几下之后,终于还是青歌逾矩地接过冠冕,戴在了自己头上,灿金的、雕着百合花纹样的冠冕稳稳地压住了她那一头赤金色的长发,拇指大的珍珠正好垂在眉间,缀着黑蓝双色流苏的精致的绶带被女官珍而重之地挂在她肩上,低声道:

“恭喜您,青歌大公。”

青歌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突然就转过头来直直注视着皇后的眼睛,笑问道:

“敢问皇后,除了我之外,还有别的什么人受封么?——您很清楚我问的是谁。”

绿野长秋的脸色已经黑得吓人了:“青歌大公要是想加封什么人的话,还用得着问过我么?自己动用大公的私印写封书就好了。”

青歌歪着头想了想,突然就十分轻松又快活地笑了出来:

“哎呀,也是呢。”

“我在此谢过皇后成全了。”

至此,奥斯曼帝国空缺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殿前大公的位置上终于有了人,人们在提到青书大公的时候原本可以用“青族的那一位大公”的惯用叫法终于被完全摒弃,数百年后,第二位大公终于也诞生在了无冕之王的家族里,两位不同性别却同样刚介的法师持着同一把龙骨法杖与同一本手札,薪火相传,绵延不息。

青歌带着满满的快活神色走下玉阶,旁边的侍女们立刻向她扬起金粉与银屑,闪亮的粉末洒满了她的长发与衣袍,她却浑然不觉地一路直直走了下来,任凭那些闪亮的末子沾在她的衣角和发间,走到了奥菲莉亚的面前,握住了她的手,十二万分真挚地说:

“挚友,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啦。”

“我给你一个许诺——只要我能做到的,你尽管开口便可!”

奥菲莉亚失笑:“天哪我太感动了,这可是五阶法师给我的承诺啊。”她回握住青歌的手,故作正经地回道:“放心吧青歌,冲着你这句话,我将来也要挑个好时机,狮子大开口地剥削你一下!”

至此,摆放在皇城大路两旁、最隆重的也是最漂亮的那一波礼炮得到了什么无言的命令似的,开始一波接一波地放开来,在晴空之上炸出了各种各样的纹饰,从黑鹰蓝狮到朝阳荆棘,暗沉的国徽与明艳的旗帜图案交相辉映,无不宣告着这位奥斯曼帝国史上最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少君侯,终于走到了一个常人终其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上,完成了以一人之力扛起颓朽的奥斯曼帝国的大梁的壮举。

“盛极必衰,刚过则折,啧啧……”那烟花是如此的绚烂,以至于不出半天,西南之地的绿野们也都听说了拥有一半绿野血统的青歌得封御前大公一事,那位给青歌指过路的长老冷笑着点着了烟斗,深吸一口气:

“等我们的少君侯破去水镜术,谁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越是年少英才、风华正茂的人啊,就死得越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