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抉择(2)(1 / 2)
事故生之后,王清华就已经想到了即将要生的事情。即便是兰沧海出面干预,兰英的政治生涯也可能从此结束,弄不好被判刑,枪毙都不是没有可能。
至于如何处理就要看上面领导的处理意见了,但是渎职罪是说什么也免不了的。更何况如何严重的渎职,起码要判7年以上。冯书记就更不用说了,十年、十五年,甚至无期、死刑都有可能。乡镇干部毕竟和市里的干部不一样。那种只处理行政一把手,不处理党内一把手的潜规则只到了市里,再顺延,也就是到了县里。至于镇里,那是绝对不可能顺延过来的。
“如果什么?”兰英在一旁继续问。
“你想没有想过,这次事故生后,市里将会怎么处理你?”
王清华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是换了一种思路,想先让兰英自己谈谈。说实话,王清华自己也不想面对那样的结果。在他的心里兰英基本还算是个好干部,起码相对冯书记而言,已经是很好的干部了。别的不说,只拿这次事故生后的表现来说,兰英第一个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而是老百姓的安危。这样的好干部,在当今社会已经不多见了。
兰英沉默了一会,似乎马上回过神来了。足见兰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生活作风的好坏并不是衡量干部好坏的标准。丘吉尔、罗斯福等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国家高级领导人,在当上国家高级领导人之前,生活作风并不一定有多好。衡量干部好坏的唯一标准恐怕只有用是否心系民生来衡定了。
“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有考虑过。”兰英沉默了一会扭脸道。
“你没有学习过公务员法?”王清华继续追问。
“学过,当然学过,不过我学完之后,做了一个简单总结,那就是,一个公务员起码的标准就是为老百姓办事,如果做损害老百姓的事,就违反了公务员法。至于里面的内容,大多数我都忘了。说白了,也就是没有认真记。因为我觉得那些东西对于做好一名公务员没有什么作用。”
兰英说完,笑了笑,好像很为自己的表述感到得意。
其实兰英的表述没有任何错。公务员法说白了,就是给在职的公务员画了一个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这个标准和范围本身就是围绕着对工作负责、对老百姓负责、对国家负责,这个大前提之上的。
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无论是多么洁身自好的国家干部,都不可能不犯错。那么犯了错,甚至犯了法,如何面对,才是真正要面对的。
就兰英的性格而言,不会考虑的这么细致、全面。
王清华苦笑了一下道:“难道你就没有想过,上面怎么处理你的问题?”
兰英笑道:“这个怎么能不想呢。要不然刚才也不会那么大胆的回来了。……撤职,也就是个撤职的问题吗?大不了不干了,有什么呢?”
王清华道:“我的大小姐,你想的也太天真了吧。辖区内生这么重大的安全事故,你就想用一个撤职给上面交代?”
兰英似乎一下子愣住了,看来这个x市市委书记的千金,真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其实像兰英这样的大小姐也不可能对公务员法了解的那么清楚。
“都撤职了,还要怎么样?难道还能法办我不成?”兰英一副不屑道。
“嘿嘿,我说兰大小姐,你是真糊涂啊,还是装糊涂?”王清华见兰英的想法竟然如此天真,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了,语气中就加了几分调侃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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