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排除(1 / 2)
若说周家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家,那么嫁入周家的女人,除了吴十娘出生在京城,其她则是来自各处。江燕学出身晋中,乃当地一方士族,年少时随家人迁居京城,与彼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周廉安婚配,算是商士联姻的一桩美谈。
江沛文名义上是江燕学的侄女,实际上并无血缘关系。江燕学的三伯家中有五子,唯独没有女儿。江三伯母喜欢女孩,便与江三伯父商量后从远房亲戚那里过继一女,取名江沛文。江沛文比周忠则年长三岁,当时与周忠则的婚配是江燕学力主而成。江燕学力荐江沛文性情温婉,知书达理,况且又有“女大三,抱金砖”的美言。周家父子见过江沛文的画像,也觉得江沛文面相和善,低眉顺眼的模样很是讨喜,于是遂了江燕学的意思,亲上加亲。
杜灵初出身安庆诗书世家,祖辈皆是仕林中人。爹爹原先在地方做官,后来调入京城,进入国子监,官至二品学监。杜灵初模样、才情皆是上乘,杜家原是嫌周孝则商贾出身,为人粗俗。可周孝则一眼相中了杜灵初,还扬言非卿不娶。周家无奈,花了不少银子,下了不少功夫,几乎找来全京城的熟识贵客为周孝则说亲保媒,才总算令杜家点头。
夏依依的祖上是前朝贵族,因为父辈降归李氏,得已保住一家性命。命是保住了,可是封号、俸禄全没了,只靠着以往的老本过日子。坐吃山空的日子并不好过,没多久,夏父便患了重病。夏依依为了给父亲治病,去金满堂变卖旧时金饰时认识了周孝则。周孝则见她可怜,不仅没要她的那些个家当,还替她垫付了药费。夏父病故后,又为夏父送去棺材。夏依依无依无靠的,对周孝则心存感激,待父亲丧期一过,便嫁入周家,成为周孝则的妾室。
而吴十娘实际上与周忠则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据吴十娘道,她的祖上也是金匠,与周开顺师从同门,在最困难的时候,周吴两家曾经挤在一个屋檐下。不过吴十娘的祖父早逝,爹爹又天资愚钝,没能如周廉安一般将造金工艺发扬光大,导致家道不济。好在周家念及旧情,时常接济,两家一直有来往。后来,二人皆至婚配之年,吴十娘满心期待周家人上门提亲,不料,却被远在晋中的江沛文截胡。
至于后来她是如何甘心嫁入周家成为周忠则的妾室,吴十娘含糊其辞。不过,沈月然猜想,大抵还是一个“情”字作祟。吴十娘打小心中就只有周忠则一个男人,所以,与分手相比,能成为周忠则的妾室,于她而言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而周忠则的态度,沈月然就是用膝盖也能想得出来,不外乎就是“爹娘之意”啊、“不得已为之”啊、“请求原谅”啊之类专门哄骗小姑娘的谎话。
哼,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的前程,男人的自私!不过,吴十娘嫁进周家后,并未受到怠慢,倒也多少弥补了周忠则对她的亏欠。
弄清了周家众人的来龙去脉,沈月然又提及金满堂中秋拜月。她道她那时虽然住在京郊,离拜月堂不远,可是恰逢家中姐妹身子不适,才没有去现场观看,很是遗憾。吴十娘嗤之以鼻,道不去也罢,尽是些繁琐的仪式,好生无趣。她整晚都站在周忠则的身后,瞧着他敲鼓喊号,一步也没有动弹,到最后耳朵麻,脚也酸。
沈月然心中一哂,吴十娘这话矫情了些。
拜月是金满堂一年一度的活动,而周家也是举家出动,各有分工。逢一刻钟敲鼓,既是便于计时,不至于误了拜月吉时,也是彰显金满堂气度,增加拜月人气的喜庆之举。这鼓声定要敲得响,号子也要叫得亮,这般出风头的任务落在了周忠则的身上,可见其周家长子地位不容质疑。吴十娘口中抱怨,心里正得意呢。
这样说来,吴十娘与周忠则当晚没有离开过拜月堂半步,就不可能是杀死绿苏的凶手。
排除了两个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