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也很可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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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直看着摘下面具的少年,沉默了很久。

代国公宇文达,排行十一,文帝之子,官拜大将军、右宫伯,拜左宗卫,性果决,善骑射,玉树临风,英姿飒爽,若是说有哪桩不好,便唯有一点:他不太像是个……天家贵胄。

不营资产,不纳姬妾,府里膳食平日里就只有两三道,穿的衣裳都简朴得在贵胄们看来就是一堆下脚料裁出来的破烂,有事没事就在肮脏的市井里瞎溜达着,让天家威仪都碎了一地……于是在大周王室的这些穷奢极欲的龙子凤孙眼中,排行倒数第三的老十一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

就像是一群冷漠嗜血的狼群之中忽然多出了一只不去捕猎只会卖萌的哈士奇,于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一点也不觉得可爱,高贵冷艳的兄弟姐妹们都对他敬而远之。

当然,因为这个哈士奇……哦不,代国公殿下的惫懒性格,大周的皇帝陛下宇文邕没少头痛过,不过因为十一的朴素劲儿甚得他心——要知这位皇帝陛下**统共不过十余人,平常也喜穿布衣、盖布被,节俭比之十一郎也是不遑多让,所以他也曾想提携提携十一让他早日入朝干些实事,却不料他依然整日骑马打猎,要不然就不知道去哪闲逛着,整日整日地找不见人,实在是惫懒得令人生气,久而久之,皇帝陛下也只好听之任之,不再管他。

而他平时也是甚少出席宴席酒会,淡泊的就像是一道捕捉不到痕迹的风流,与天家的金光灿烂珠光宝气格格不入,以至于宇文直甚至快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古怪弟弟的存在。

直到……此时此刻。

“原来是你……”他有些嘲弄地笑了起来,挥了挥手,语气冷淡道:“早就听闻你总爱流连于市井,却也没想到是你……我的十一弟。”

侍卫悚然一惊,放下了手中兵刃,面面相觑着的眼神中满是惊恐,而那个伸手推搡了十一郎一把的侍卫更是面如死灰,眼眸中流露出真切的恐惧,要不是不敢冲撞了贵人,他简直差点腿一软便跪了下来……

十一郎没有在意,只是笑了笑,“六哥给我个面子如何?”

“这是我府上外逃出的家伎。”宇文直没想到他如此直接,想到这个怪人弟弟素有“果决”的名声,便目光一转,冷冷道:“而且你的面子,不值钱。”

宇文直虽已虎落平阳,却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比起虽然顶着“大将军”头衔却将将束冠的少年而言,他依然足以有着傲然的权利。然而他无法继续轻蔑,因为同是天家血脉,若是轻易结了仇,于他也没有丝毫好处。

“我现在的面子不值钱,以后便值了。”十一郎笑道。

宇文直微微眯起眼,知道十一郎与皇帝和淑妃关系颇佳,虽然此时他那个倒霉阿兄还握不到实权,但假以时日他干掉了宇文护,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十一弟恐怕也要鸡犬升天了,这个仇的确不宜在此时做死了……

所以他的目光有些不舍地在冯小怜的容颜上流连了片刻,很快做出了决定,有些古怪地笑了起来:“十一弟说得是什么话?不过是一家伎罢了,六哥难道还舍不得不成?你若是喜欢,六哥自然会割爱相让。”

十一郎反倒愕然,他没有想到宇文直会如此爽快地答应,依照他的个性,绝不会轻易放手才对……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宇文直不冷不热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后,便真的扬长而去,走得干净利落,只是他离开之前,似笑非笑地看了冯小怜一眼,那眼神中却不知为何透着丝丝诡异的气息。

此时整个小园中已经空荡荡的,十一郎走到冯小怜身前,帮她解开手上的麻绳,却看到她的手腕上已是磨破了皮,血丝渗出……若不是见他就要血溅当场,她也不会如此用劲地挣扎,他不由觉得很心疼,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满园的梅花惆怅地落下,冯小怜看着身前捧着她手腕沉默的少年,开口轻声说道:“代国公……殿下?”

两人相处的时间不长也不短,十一郎也大抵了解了冯小怜的心性为人,既然她不愿入卫国公府享荣华富贵,宁愿在市井间吃苦,那么对于他这个远远不如宇文直的代国公,恐怕也要敬而远之了吧?

十一郎心中满是酸涩,却若无其事淡淡笑道:“那你呢?逃出卫国公府的家伎?”

“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冯小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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