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番外篇(1 / 2)
《不曾被遗忘的时光》
豆蔻年华初识,我们青春无悔!十载流年岁月,我们共赴理想!
——题记
我叫王小雨,踏上这个我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感觉一切被我摒弃十年不去提起的记忆由此而生,雨后的阳光跟离开时一样的明媚,雨水遗留着独特的气息与十年前一样的清新。
我回来了,离开足足十年的我拖着与我游历了大半个地球的行李,回到了终点站A城——我的故乡,那个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曾经存在过的地方。
我回到了曾经的老房子,这些年老管家一直住在这儿照料着房子,走的时候他就执着的认为我会回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定会回来。
推开大院的铁门,花园里的花草还是如此茂盛,那个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秋千仍然屹立不倒的等着我回家。
我放下行李,走到秋千旁,坐下,轻轻地迎着夏风悠悠的荡着,闭上眼睛感受那久别的熟悉感,似乎那个总爱穿着白色T恤的男孩仍然站在我身后为我摇晃着秋千,那张白净清朗的笑脸依旧浮现在眼前。
拿着洒水壶走出来的李管家一眼就看见了我,古稀之年的他仍旧是那么的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矍铄的眸子里溢满了久别的欣喜与激动。
“小雨,你终于回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走到李管家面前轻轻地抱住他,点点头对他说:“我回来了。”
我放开拥抱,看到老人眼里的泪光,这么多年来他帮我守着这栋房子不就是因为他认定当年我执拗要留下这栋房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回此处吗?
我放下行李,喝了杯李管家泡的绿茶,然后拿着我的镜头,背上我的包往外走去。
A城的变化很大,当年那个优雅安逸的城市已经被十年的光阴洗涤的越发具有现代都市的气息。
我打了车去了郊外,那里有一个我很久没见的朋友,我想是时候应该交份答卷给他了。
站在墓碑前,看着碑上照片里那张隽秀年轻的容颜,我淡淡的笑了,从包里拿出这些年去到各国所拍摄的照片。
我坐在地上,一一摊开摆在他的面前,一张一张的给他介绍那里的风土文化,人文风情,告诉他旅途中的各种趣事。
摊了一地的照片被突来的大风吹得凌乱不堪,我急忙去捡,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捏住了我刚要拾起的一张照片的一角。
我抬起头,转入眼眸的是那张棱角分明的俊颜,黑曜石般深沉的眼眸,薄薄的嘴唇轻轻上钩。
他把照片递给我,富有男子磁性的嗓音在头顶响起:“王小雨,好久不见。”
邹井然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我们住同一个大院,我们上同一所学校,我们在同一个班。
我们相识在四岁,我们青梅竹马……
上小学时,我们是同学们口中的形影不离,我性格双重,时而安静时而闹腾,而邹井然从小就是个小绅士,为人那是一个温润如玉型。
性格迥异的我们却是怎么也打不散,炒不烂的死党。
我们第一次畅谈关于理想这个词的时候似乎是在五年级那年的暑假……
我坐在院子里那棵硕大的梧桐树下,凝神盯着作文本眉头紧蹙,钢笔的笔尖在方格子里来回的敲打,点画出一朵朵墨蓝色的小花。
我一抬头就看见刚刚从体育馆回来的邹井然,一个总喜欢穿着白色的T恤的男孩子,洋溢着爽朗的笑容朝我走来,而我则是一脸鄙视的睨着他,凭什么他想学打拳就可以,而我只能被迫报读作文班。
“王小雨,干嘛瘪嘴啊?”邹井然走到我面前睨着我的脸,让我在这炎炎夏日变得更加暴躁。
我甩了甩手里的钢笔,故意把墨水甩到他身上,他利落的跳开,可是我还是开心的看到那白如雪的衣服上留下了点点墨迹。
我就是这么恶作剧,我喜欢欺负他,他也由着我欺负,人家的青梅竹马总是互掐,幸运如我,我的竹马总是由着我胡闹。
我在作文本上第一格的正中方方正正的写了四个字——我的理想。
邹井然挨着我旁边的凳子坐下,然后也陷入了思考。
我无奈的看着他说:“你说说你的理想,我好参考参考啊!”
邹井然手支着下巴,一脸的向往:“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自由的人,不被约束,想干什么干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破理想,比那些说什么医生,科学家,教师的烂梗还要空泛。
最终,我完成了这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摄影师,用自己的镜头去捕捉属于世界的美好。
那些年华是我这辈子最为快乐的日子,无忧无虑亦无憾,可是最美好的豆蔻年华总是短暂,我们都必须长大……
我和邹井然考进了市一中,我们都正式成为一名优秀的高中生,也开始了比小学初中更加繁忙复杂的学习生活。
而那个叫j□j情的东西也逐渐绽放了属于它的魅力,高中生谈恋爱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我虽然不参与,可是也不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跟别人一起取笑某某和某某。
老天爷总是嫉妒幸福的人,所以那一年我的父亲查出癌症晚期,父亲的公司又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我瞬间感觉天像是塌了下来一样,而我的母亲表现的很镇定,镇定到我仿佛觉得这事儿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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