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平平(1 / 2)
所以在死者与凶手的生死对抗中,死者并没能撕坏凶手的任何衣物,那么死者十指沾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罗恭一说,一下子便划去了玉拾话中衣物的这一项可能,而且即便十指沾到凶手衣物撕下来的衣屑,除非凶手的衣物特别到楚国独一份,否则也没到非得清洗干净不可的地步。
同理,头发也是一样。
且凶手是动用了水清洗,可见十指沾到之物只能用水方能洗净,而衣屑与头发显然非得用水清洗不可。
肩膀又穿有衣物,既然没有撕碎的衣屑,那么死者的手就根本碰触不到凶手被衣袍包裹着的肩膀。
除去肩膀,那么便只余下凶手的脸、脖子,这两样皆是人人]裸]露在外的。
玉拾疑惑:“也不知这凶手的脸与脖子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罗恭道:“不知道。”
应得真是干脆。
玉拾忍不住撇过脸去,很不雅地翻了半个白眼。
随后又听得罗恭道:“但这也不失为一个线索。”
玉拾把脸转回来,认真道:
“凶手特意洗去死者的十指,为的便是去掉死者留下关于凶手的任何信息,可反过来一想,凶手被死者所能触及的脸、脖子,这两处一定有什么特别之处,且还是那种被抓后,容易留下证据的那种。”
脖子很简单,没什么可深究的。
但脸就不同了。
脸有五官,眼睛、鼻子、嘴巴、眉毛、耳朵,还有下巴、脸颊、额头等等这么多地方。
用手抓脖子或脸,都很容易抓破皮肉,指甲继而沾上表皮或血丝,严重一点的还可能抓下更深更骇人的血口子来,指甲里沾上的便是少许的肉屑。
可这些都很平常,根本无法自那一丁点表皮或皮肉,便即刻能证实谁是凶手,最多也就依着抓痕找找嫌凶。
然人海茫茫,珠莎县不大,却也足有数万人。
在数万人中,找一个脸上或脖子上有抓痕的人,实在难找。
何况即便有抓痕,也不足以说明那便一定是死者抓的,有多种可能可以造成脸上或脖子上的抓痕。
总归一句话,这种平常的假设完全不可能,凶手洗净十指的用意应不是因着这平常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原因呢?
罗恭道:“我们可以从脸上或脖子上有特殊情况的人入手,往这个方向查查,顺藤摸瓜,应该能查到一些线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