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被坑入陷阱(2 / 2)
哎!不想这些了,现在还是赶紧修炼吧!不然危机来临的时候要是还没有达到应对的实力,那就麻烦了,还有李家主对我的希望,我不能辜负他啊!
不过我现在是修炼灵魂力量呢还是继续修炼武技?灵魂力量修炼是很难的,可是这段时间都在修炼武技,短时间内想再进一步有点难啊!要是有增加功力的丹药就好了。
李阳想着想着,突然他手摸到了一颗戒指,脑海像被电打了一样,一下子高兴死了,我怎么忘了你啦呢!我还真是笨的可以啊!
他马上以意念进入空间戒指里面,只见里面好几个瓶子,瓶子里面装的是丹药,而且每个瓶子里面装的丹药都不一样,都是给低阶武者使用的,李阳心想,这人想的也太周到了吧!什么都准备好了,以后什么都不用愁啦!
他看了看丹药的品种,有增加功力的聚灵丹,疗伤用的回灵丹,辅助修炼灵魂的万灵丹等多种不同品种的丹药,不过瓶子上面写着火属性,还标明了第一次服用效果最大,后面再服用的话,效果就要减掉一半了,第三次基本上就没有作用了。
李阳拿出增加功力的聚灵丹,服用了两颗,就在丹药开始融化的时候,突然他的身体像被大火燃烧着一样,温度高的吓人,李阳闷哼了一声,这是什么丹药啊!坑人啊!这不是还人吗!药性这么厉害,难道是我服用太多啦,才发生这种情况的?先不管了,把这先解决了再说。
本来这丹药一般是服用一粒的,只有在身体里面的功力消耗一空的时候才能使用两粒,才不会被那庞大的力量给撑死,虽然现在李阳他没有功力,可是他的丹田是储存不了功力的,而他的血液里面的功力又还一点都没有消耗掉,这久导致他的血液吸收力量的速度没有那丹药释放出力量的速度快,而那些多余的力量就开始在他身体里乱串,所以它的身体就像被大火燃烧着一样。
要不是他的肉身够强大,现在可能已经被撑死了,现在虽然没有被撑死,不过他再不想办法解决的话,那他迟早要被撑死的。
我该怎么办呢?冷静,一定要冷静,一定有办法的,不如直接用着顾力量突破至开肢境,想到就做,只见他开始把这股力量引导向手臂,一点一点的猝炼着手臂,在这过程中他也是在忍着非人的痛苦,没办法,如果忍不住就得被撑死,所以他必须忍。
过了好半天,他的手臂就像被铁打过无数遍一样,变得刚劲有力,而那股力量也被消耗掉了一部分,他的手以前本身就是猝炼过的,现在等于是重新再猝炼一次,所以猝炼起来的难度也不是一般大。所花费的时间也就相对较长的多。
不过猝炼过后的效果还是不错的,最起码他现在的这条手臂相当于一件中品灵器,那股剩下来的力量一小步份被血液吸收掉了,而另一大部分被他用做突破境界啦!
开肢境,就是利用天地灵气来猝炼四肢,让四肢脱变到下品灵器的程度,以后每突破一个大境界的时候都要先猝炼一次四肢,才能继续突破,本来修炼武道就是在逆天而行,如果肉身不够强大,在武道修炼的路上就不会走的更远,所以在最初阶段要把肉身猝炼到极限,这样你才能走到武道的巅峰。
开肢境的四个小境界就等于人体的四肢,初期和中期等于两只手臂,后期和巅峰等于两只脚,也就是当你猝炼完一只手臂就可以准备突破到开肢境初期,这准备就是还要吧丹田里面的灵气引入手臂里面,当手臂里面有了灵气,那你就算成功突破到开肢境初期啦!
不过要想把灵气引入手臂而不会返回丹田,那也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一般灵气都会流入丹田,而要想把灵气储存在手臂,就要在手臂和丹田之间打通一条经脉,让灵气可以互相来往,打通的经脉越多,那你手臂上的力量也就越强。虽然不用打通经脉也可以把灵气凝聚在手臂上,可那是需要自身去凝聚那些灵气,才能使用,经脉打通以后灵气可以直接进入手臂,不用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凝聚灵气,这样才能把力量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当四肢都猝炼道下品灵器,并达到上述的条件以后,就可以做准备突破到下一个境界了,这些都是后话。
李阳这次被迫突破到开肢境,他本来是还没有达到突破的条件,不过在那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要不是他的肉身够强,突破还不一定成功,现在虽然突破了,可是以后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还难说。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主要还是我自己对修炼常识的认知不够造成的啊!以后得多注意啦!这才没有多久就已经犯了好几次错误啦!接下来是应该先整理融合后的记忆了,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阳这次修炼加突破完成之后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啦!
在他准备整理记忆的时候,关家的宅院里,还是那个房间,三少爷,今天早上天快亮的时候,我那个兄弟就去李家店面的不远处盯梢了,可是你知道他看见什么了吗?他看见里面冒出了火光,刚开始他还以为是里面着火了,可是才过了一会儿那火光就没有啦!就在火光没有的一瞬间,他说他还感觉到了一股很强的力量稍纵即逝,
难道那人在里面修炼突破了!那股力量有多强能知道个大概吗?三少爷问道
我问了,他说感觉跟跟大少爷身上的力量波动差不多。另一人道
没想这人隐藏的这么深,看来要从家族里面调人过来啦!三少爷道。
那我们今天的计划还继续吗?另一人道
继续,当然要继续,不过得改一下,于是他凑到那人耳边悄悄说了几句,那人就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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