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决定(1 / 2)
其实这林暮,也算是多虑了。这天地居,根本就不需要多有品位、多有内涵的人,才会懂得欣赏。实在是,天地居的名头,早就已经够响了,而且在各大的城市里面,都有着天地居的分店。就连许多地方上的达官贵人,也喜欢在待客的时候,设宴天地居。甚至乎,有许多人,就把能不能订到天地居的上房,来当做身份入不入流的标准。
听说,就连那京城中的王爷贵族们,也是经常光顾那里的天地居分店的。
不过,虽然这天地居的上房不是寻常人可以订上,但在这一楼,寻个桌子吃个饭,还是并非难事的。一来,这天地居的消费水平跟普通的酒家客栈想必,可是要翻了个倍的,一般人家若不是遇上什么大喜事,自然不会往贵的跑。这二来,也是因为,每一个城市的天地居,那规模,也都是不小的。
三人坐下之后,黄三熟练的叫出几个菜名,听起来颇为特别,也颇为陌生。林暮便知道了,这几道,想必是这天地居的招牌菜了。
不得不说,这天地居名声在外,价格颇高,却没有半点店大欺客的态度。从进来,到上菜,林暮体验到的,都是一流的服务态度。
首先上来的,是一道有着十分雅致名字的菜:玉扣三丝。这菜也是品如其名,有心思得很:火腿、鸡肉、脆笋,三者切成极细的丝状,按照一定的比例,排成一个半球形,上面却是浇着一层淡绿色的凍胶状浇头,四周又是清淡奶白的高汤。一口下去,口感层次都极其的丰富。
而且,这道菜,除了看似精致有心意,其实,也是极其考验做菜师傅的刀工的。三种材料,质感韧性都是截然不同,要切成大小长短相近的细丝,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三者的配比,也要极其讲究,若是火腿多了,未免会偏咸;这要是笋片多了,又未免会有些涩口;这鸡肉的分量,也是要根据那另外两者,而有所调整……
林暮在穿前便是个十足的金牌吃货,可以说,能让平时懒散的林暮活动起来的,除了帅哥,就是美食了。常年在外觅食,让她有着比一般人更加挑吃的嘴巴,对味道更加敏感的舌头。甚至乎,因为又懒又爱吃,林暮还对一些美食的制作很有研究。毕竟,可以自己做,就不用出门了,就可以再卖一下懒了。
所以,虽然是在完全不值得炫耀的方面,但吃货林暮可谓是,行家一出口,就知有没有。但就这一道菜上来,林暮就知道,这天地居不光是设计装潢做得很脱俗,这酒家的核心——菜肴,也是做得相当出色的。
其他的酒菜也是接连的上来了,每一样也都有着各自的心思和特色,让林暮的十分的满意。
“这天地居的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等酒菜都齐了,林暮忍不住问道。
“这天地居的主人,在早些年,倒是有过好几个传闻,但是在后来,那些人也都站出来否认了。”黄三接道。这天地居虽然在四国都有分店,但却是在南越起家的,南越的好些商人大家都曾经被怀疑,其中就包括这逸欣城里的大户林家。不过,这些家族,倒是都先后否认了。
“或许,就是个不肯承认的懒人罢了。”李云天这时候却是难得的开口了,只是,这回答的内容,却也只是聊胜于无而已。
连这两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对这个世界相当“无知”的林暮,自然也就没有纠结下去。也许李云天说得没错,这人可能就是因为和林暮一样,十分的懒,才会造就了天地居这样的一朵奇葩。
三人吃得差不多,黄三也便开始商量起了一些打算。林暮自然也清楚,这一次的吃饭,当然不会是单单为了吃饭这么简单。
“林暮姑娘,明日一早,我和云天正好是要去拜访林老爷。”黄三说到这里,顿了顿,毕竟这林暮,在这些天的接触下来,在他的心里,早已不像是原本认定的,是林家的丫鬟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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