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洪水(1 / 2)
“你的意思是说,从我身体之中所散发出来的这种和那个你最里边的十三伯爵的NO1的能量波动类似的能量意味着我和吸血鬼有某种联系?”我问道。
“你倒是先不要着急。”哈斯顿看我眉眼之中有些焦急说道:“这也不是一定的事情,毕竟你只是体内有这种类似的能量波动,那也说不定是NO1的啊,或许只是有一点点的类似罢了,以至于这种类似的区间实在是太小,或许我们难以发现和区分而已。”
“他能区分吗?”我抬头问道。
“什么?谁?”哈斯顿显然没有跟上我的思考节奏。
“就是你嘴里那个NO1,那个吸血鬼十三伯爵排位最高的吸血鬼。”我问道。
“他?你什么意思?”哈斯顿思索着说道:“你该不会是?”
“我要你带我去找他。”我站起身来,三两步就走到了哈斯顿的面前。哈斯顿向后退了半步,皱着并不浓烈的双眉说道:“你一定是在开玩笑。”言毕就转身要走。
“站住。”我快速移动到了门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可以高速移动?”哈斯顿的眉毛皱的更加的强烈了,他望着堵在门前的我说道:“你会高速移动?这不是一个女巫应该会的东西,你……”
“你也不是完全了解女巫。”我有些慌乱一边这样说着一边迅速改变着话题道:“我要你带我去找那个NO1。”
“你为什么要去找他?”哈斯顿不理解地说道:“他可是吸血鬼十三伯爵里的NO1啊。你想想,之前的NO13\NO12\以及才不久之前的NO11你都费了那么大的功夫还不见得能占据上风,他可是NO1,比NO13要强13个阶级的力量的存在,你觉得,好吧,就算是我带你去见到他了,那么你的下场又会是什么?你要去干什么?你要当着他的面问他你身体里面存在着的和他类似的能量波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哈斯顿望着我平和了一下刚刚忽然抬升的语气说道:“你不知道NO1是什么样子的人,那么我现在可以先告诉你,NO1是一个恶魔。”
“你们吸血鬼本身就不是什么天使。”我说道。
“是,或许在你的心中所有的吸血鬼都是代表着杀戮、代表着恐惧、代表着不安,但是你知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被超自然力量所环绕着的宇宙之中,每一种生物的存在都是有他存在的意义的。吸血鬼也有吸血鬼存在的意义,我们也是这万千宇宙之中的一员。没错,或许血腥是你眼中的吸血鬼,但是那并不代表着所有,但是NO1,他绝对是百分之一百的恶魔之中的恶魔,他根本不在意任何人,他甚至可以为了达到自己邪恶的目的,得到自己的所求不择手段,甚至是,甚至是杀害自己的亲人。”说起这个NO1,哈斯顿的语气就越发的激烈起来,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这个NO1有什么天大的仇恨,但是那眼眸之中的愤怒是我能看得到的。是无法真正掩盖的了的。
可是,我是我,在这样一个世界之中是没有任何一种痛苦能够真正地被感同身受的。他的痛苦和愤怒,我并不了解,我也不想了解,我想知道的是自己的身世,是自己混在的如此多的能量的背后的秘密。这是一直以来困扰着我的事情。
“你知道找不到家的感觉吗?”我问道。
“什么?”暴怒之中的哈斯顿突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他似乎没有想到我会忽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
“或许你对那个NO1有着某一种深仇大恨,但是至少,你知道你在哪里,你知道你是谁,你知道谁对你做了伤害你的事情,你知道你该怎么办,你至少知道你该为了你自己心中的痛苦去背叛吸血鬼家族,但是,我呢?我连我该背叛谁都不知道,关于我的所有的讯息我都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你知道那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吗?”我喊道。
“我……。”哈斯顿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我。
“你当然体会不到那种感觉。”我摇着头打开门说道:“还是那一句话,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痛苦是能够感同身受的,从来没有,也不会有。”我转身离开,房间里只剩下哈斯顿一个人。
我不知道自己因为情绪发作说的这些话有没有暴露我身份的危险,但是我很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必须要抓住任何一个可以让我更了解自己,能够引导我找到关于我为什么会拥有超自然力量,而且是很多种超自然力量的原因的线索。只要是线索,无论多么大,我都要紧紧地抓住,坚决不松手。
我一定要知道我是谁。一定,绝对,不容半点妥协。
当我坐到了自己的房间的椅子上的时候,忽然就听见了警报声。
“怎么回事?”我嘟哝着站起身来,走到了门边。毕竟地下基地的安全指数一直都是非常高的,难不成是NO11再一次想办法渗透进来了?
我正思索着,忽然整个人就愣住了,因为眼前的景象让我非常没有办法相信,洪水!是洪水没有错。我简直不敢相信,就在我不远的地方,不知道从哪里涌进来的大量的洪水翻滚着吞噬者基地。
“怎么会这样?”我打开门,门边的水已经到了脚踝的位置,并且在不断地以一种超过一般洪水上升的速度上升着。
接着,康普顿等人都出现在了长廊里面,背着洪水涌动的方向,向我这边跑来。
“快到我房间里面!”我喊道。
“快跑啊,不能呆在房间里,房间里为了保证呼吸都有空隙和通风口,在房间里面早晚会被淹死!”康普顿喊道。
“现在跑根本逃不出这里。”我大喊道:“相信我!快进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