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 果有其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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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斌喝着酒说这是一个关于“万豪歌厅”的活,我就紧张起来。但很快我就镇定下来,我要不动声色的让他说个究竟,于是,我故作漫不经心的问他:“什么活?”

他说:“这活很简单,就是去那里点一把火,可是人家出的价钱不低。没有什么大的风险。”

我说:“你详细说说。”

他说:“晚上他们营业的时候,进去几个人,每人揣一瓶汽油,随便点着个什么东西都行。只要是火能着起来就ok。”他又说:“听说那里的保安都挺厉害的,就怕给逮住,这可是纵火罪,要坐牢的。”

我对他说:“喝酒,喝酒,边喝边说。谁找的你们?这是要把你们送进公安局啊!”

“是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在钱老板手下效力。他给了我们不少活,但以前都是打打闹闹的,没有什么大事。这次不一样,动真格的。事成之后给五千块钱。油水挺大,我想干。”他吧唧着嘴说。

“钱老板?是哪里的,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可真是孤陋寡闻,连钱老板你都不知道。听说她是从省城来的,来头不小。据说还是个大美女,可惜我不够级别,没见过她。”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这是钱曼娜在开始出手。她先让这些小喽啰弄点动静,吓得客人不敢去消费,再给“万豪歌厅”一个致命的,就会让歌厅瘫痪,然后再以极低的价格把歌厅买下来。这一定就是钱曼娜的如意算盘。

我又问范斌:“你们去干就是,这么大的油水,找我干什么?”

“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们怕是弄不利索,特别是那些保安,都不是善茬。过来是想请示你一下,看看能不能干。咱不能只要钱不要命。哪个重要我都懂。”

我说:“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干的好。你想,人家这么大一个歌厅,安保力量一定很雄厚,像你们那点三脚猫功夫根本就是鸡蛋碰石头。到时候他们没有轻重,打死你们一个你就不好交代。”

他听着,点头称是。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只听他说:“给一万?就是只要着火就行,不是非要烧他们的东西?那行,你先送过五千块钱来,还是老规矩,事成之后给那五千。只要钱到手,我们今晚就行动。”挂断电话,他不由得有点得意洋洋:“到嘴的肥肉不吃才是傻瓜。这活接了,不就是点汽油么,好弄。我回去跟弟兄们商量一下怎么个干法,还得等着收钱。我先走了。”

说完,范斌就走了,临走还说:“等事成之后,明天中午我请客!”

范斌走了之后,我有点为难,这事是告诉李小康还是不告诉他?这个柳姑娘对我一点也不人道,还管它放火不放火干什么?就是把歌厅夷为平地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如果不告诉他,他没有防范,万一引起大火可就是灾难性的,歌厅不但完蛋,也许还会有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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