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回忆(2 / 2)

加入书签

某人虽然身为渣攻,但一直处于群星环绕的地位,只要勾勾手就足以得手,所以完全不用考虑什么长距离恋情,就算经历再多,也终究没学会在电话里情意绵绵的讨好姿态。

故而两个人通电话也并不是煲电话粥的状态,往往是一个急着录音还债,一个忙着工作加班,说不到几句就会挂掉。

这样一直忙到周末的时候,某人手里的剧本已经完成了大半,林希那边的事情还是没有办完,说是要转换地点,到别的城市继续开会。

某人一个人待着不免无聊,又因为有林希走前的吩咐,所以眼下着实没有什么工作可以做,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又百无聊赖,竟拿了钥匙,溜到林希的办公室内间睡觉。

同样的沙发,同样的办公室,只是因为少了一个人,不免冷冷清清的。窗边的植物还是上次他离开公司的时候林希抱到自己办公室的那盆,这次林希不在,他也就担起浇水养花的职责,每天定时来照料一番才躺在沙发上睡觉。

因为林希的出差,周末的“我结”现场也从两个人变成了他一个人独撑场面,又是唱歌又是念白,忙得不可开交,就连嗓子都哑了。

到了周一上班,某人刚进办公室,就看到桌上的邮包,里面赫然是一盒润喉糖,恰巧是他习惯用的牌子。

他随即打了电话过去,跟林希说自己的嗓子好了许多,第二天就不难受了。顺便还开玩笑,表示如果林希能把自己寄回来才是真的surprise.

电话那段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自己没寄润喉糖,而且眼下可能还没法回去。

某人怔了怔,这才拿过快递盒仔细看了一下,上面写的名字明显是化名,但字迹却是他所熟悉的,就算隔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忘掉。

刚认识海蓝的时候,他的英文不好,法文基础又几乎为零,所以一直跟着海蓝出门。因为是新来人员,需要办各种证件、申请银行卡、还要去警局注册,海蓝一直在旁边耐心教他,到了难写的字时还会在纸上写下来给他做示范。

当时他就觉得海蓝的字特别的好看,所以照着海蓝的字学了好久。而海蓝最好看的字不是英文和法文,而是中文,每一笔都极其认真,又流畅又自然,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某人照着海蓝的字学了好久,直到后来能够完全照着临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能自己一个人独立逛超市,自己去市场买菜,但却还是喜欢跟海蓝一起,似乎有那个人在,就连空气都格外的清新。

而眼下,那个人的字就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他把邮包的事说给了林希听,林希也一定是猜到了送润喉糖的人究竟是谁,却没有多说什么。

某人觉得尴尬,就试探着开玩笑:这有什么的,下次你嗓子痛,我送一箱给你。

林希笑了笑,却还是没接话,只说一会儿要开会,等有时间再聊。

放下电话,某人觉得林希是生气了的,躺在林希的沙发上想着该怎么办才好,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不知怎的就梦到了早年在加拿大的事。

寂静的公园里,他躺在冰冷的长椅上半睡半醒,偶尔有露珠粘在衣襟上,冰冰凉凉的,湿了一片。

然后就有人走到身边,轻轻地拍了他一下:“小竹子?”

小竹子?他恍惚中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的笑脸,眉梢眼角都柔和好看到了极点:“还不起床?怎么睡在这里了?”

他很想装作无所谓,却终究因为年纪小的关系,忍不住扁了扁嘴:“退了房子,没有地方住了。”

“跟我回家吧。”那个人笑着看他,毫不犹豫地说了这么一句。

他怔住,抬头去看,正对上一双温柔的眼。

那个人,在公园的长椅上捡了他回家,然后一年又一年的温暖,暖到他发现一夜之间又只剩下自己。

多少年过去,他想不起当初那个人临走的前一夜跟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却始终记得,在公园里,有人对无家可归的他伸出手,笑容温暖,像极了那天明媚得近乎透明的晨光。

作者有话要说:一段回忆,明天推剧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