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道轮回的传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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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害人名节——妇女一生大事,最重名节,如被人**,必失节败名,而遗羞后世,永受人耻笑。

3.害名声——男女偷情,不管做得如何机密,总有被人发觉的一天,一旦传开,必臭名远播,受人谈笑辱骂。

4.害门风——妇女和人有私情,若被人发觉,不但自己受人耻笑,连父母公婆、丈夫及兄弟姐妹,甚至子女孙媳等一门也同感羞辱,永难抬头。

5.害生命——或妇女受骗以失节,羞愧气郁而死;或是丈夫因妻与人有染,气愤致死;或妇人恋奸而谋其夫;或奸情被丈夫或父母所知,因而怒杀其妻或其女;或奸夫为其追杀,或被不幸之众打死;或贫女被淫,被妒妇发觉,百般用计折磨,致被置于死地。为贪片刻之欢,而带来杀身之厄,思之令人惊惧!

6.害风俗——邻里中有廉耻丧尽、人面兽心的淫徒,愚人看了引为榜样,而朋比为奸。故邪淫一事,最足伤风败俗。这种恶习若不能转移,天灾*必定随时降临,**之徒定难逃劫数。

7.害心术——淫念一生,种种恶念都生,以致恶行昭彰,身受恶报。

8.害阴骘——骘是定说,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如**了伦常之道,败德丧行,伤天地,灭良心,截断了阴骘之理,便会使一生福分尽被天削,子夭孙绝,潦倒终生。

9.害名利——天地诸神,无时不随身察人善恶。若犯邪淫,天地必不能容。即是命该富贵也要被削夺,何况那没有福分而犯**的人,恐将事发而祸随至。

10.害寿命——鬼神剥夺人寿命,以淫恶为最。况因好淫而欲火焚烧,精神耗损,骨髓枯竭。又或**被发觉,致惊恐死,或**过度致患劳瘵死,或生毒疮而致死。故犯邪淫者,必不能寿终正寝,而是死于意外的。

11.害祖先——祖先相传的血脉,因有不肖子孙的淫恶,致使福分削尽。从此败家声,甚或绝后嗣,断了祖先的香火,致让阴间的祖先当作馁鬼。因犯淫行而累及祖先,岂能令祖先不恨呢!

12.害妻子——佛经说:“无有子息,乱人妻故。妻女**,乱人女故。”因此冥冥中,上天总是安排淫邪之徒的妻女去还债,并且又绝其后嗣。

二、远邪十法

1.清心地——于平时防犯淫念的生起,一起念即予觉断。

2.守规矩——洁身自爱,做事正正当当。

3.敬天神——神目如电,随时察人善恶,不可因我们俗眼不见,即谓无鬼神,以致作奸犯法。

4.养精神——精气不露泄,必能神充气足,灵智清朗,所作皆正,而不涉邪径。

5.目不邪视——心正目正,心邪目邪,一切邪书、邪画、令人迷乱之事,皆不去观看。6.戒谈淫秽——好谈淫秽,心已有邪,若再受诱,必致败行。故当戒之,以免邪思缠绵。7.烧*——邪书流毒人心,阴受其害而不自知。欲杜淫邪,一见*即刻焚毁,救己亦救人。

8.省房事——夫妻伦常虽不可废,但于诸神降鉴及气候变化种种禁忌,亦当遵守不犯。9.勿晚起——晚起精神昏散,易受诸邪所侵。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气朗,身心俱爽。10.劝共戒——邪淫最易败风俗遭祸殃,人人戒守,风俗淳美,社会安定。邪淫一事,因贪片刻之欢,以致害人又害己,所以善人不二色,常视老者如母,长者如姐,少者如妹,幼者如女,并常想此十二害,又守定远邪之法,故能终身不犯,常获善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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