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最傻的情敌,下蛊(2 / 2)
千鹤膏有多珍贵薛莹莹是清楚的,尽管卖五百两银子,但是预约要买的人,却已经排到了明年了。
薛莹莹接过千鹤膏,脱口而出,“你和文侯爷认识吗?”
云夕眨了眨眼,平静问道:“你是说明月他爹吗?他和云深有些交情,我们自然是认识的。”
她态度大大方方,本来她和文晏回之间就没有什么不可说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遮遮掩掩。
薛莹莹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地询问,“那文侯爷为何一直不肯成亲,是因为心有所属吗?”
在知道薛莹莹和林妙琴对话的前提下,看着薛莹莹这小小的试探,云夕只觉得有些好笑,说道:“这个的话,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文侯爷十分重视明月,他将来所选的妻子,必须得是能真心对待明月的人。”
“我看你对明月很好,文明月也十分喜欢你。”
云夕点点头,“明月是无为子的弟子,进京之前,无为子道长十分放心不下她,特地让我多加照顾。明月又是个可人疼的,和我妹妹是同门师姐妹,我当然应该要好好照顾她。”
云夕坦坦荡荡,一派的风光霁月,彻底打消了薛莹莹心中小小的疑虑。她也觉得林妙琴说的话不靠谱,云深在她心中,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运筹帷幄,哪里会那么轻易被一个女子给蒙骗了。
林妙琴以为她一挑拨她就会上当的话,那真是太小瞧她了。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掏出了带在身上的瓷瓶,“林妙琴希望我将这东西倒入你吃食中,说这是能让你说出真话的药剂。”
云夕没想到薛莹莹居然会真把这东西拿出来。
薛莹莹哼了哼,“我只是觉得,比起她,你看上去更可信一些。”
这份信任,一部分是源于对云深眼光的相信,另一部分则是因为陆翊染。薛莹莹的母亲曾经对她说过,别看陆翊染不靠谱,实际上她们这一波姑娘里,最聪明的就是她。她不喜欢的人,多少身上都带着些问题。
陆翊染都如此喜欢杜云夕,可见杜云夕人品应该是信得过的。
云夕接过这瓶子,点点头:“我明天让人检查一下。”
薛莹莹想了想,补充了一句,“等调查出结果,记得告诉我,里面是什么东西。”
然后她歪了歪头,“不过我不觉得林妙琴会只留下一份,你这几日还是小心点吧。”
薛莹莹简直都要被自己给感动了,这世上像她这样没有落井下石,还跑来通知情敌的傻子肯定没几个。
云夕笑了笑,笑容多了几分真诚,“谢谢。”
她眸子漾着暖暖的光,薛莹莹在她澄澈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还有一份的善意。她有些别扭地转过头,“我只是觉得,你若是中了算计,在人前丢了脸面,作为你的未婚夫,云世子也会被世人嘲笑。”
“我要回去了。”
然后就要继续爬窗子回去,云夕吩咐道:“霜降,你送薛郡主回她屋子。”
薛莹莹正想说什么,霜降已经搂住她的腰,使出轻功,轻轻巧巧地落在了窗外。
一会儿后,霜降重新回来,立秋则继续去烧热水。
云夕把玩着这瓷瓶,打开盖子,就着灯光看了看,却看到瓶中,只有一只虫。这虫大概指甲盖的长度,细细长长的,身躯透明,甚至可以看到它体内的器官。这透明虫子的头部有一条长长的触角,
想到林妙琴居然想让她吃下这种东西,云夕的胃就一阵的恶心。
原本她以为里面会是药粉,谁知道却是虫子。
蛊。
云夕脑海中突然闪过了这个词,直接写了封信,将事情完完整整告诉云深,也着重描绘了一下这虫子的形态特征,然后让碧玉送信给云深。
她这次出门的时候,为了方便联络,将碧玉也给带了出来。
等她梳洗好,将发髻解下后,云深的回信也到了。
云深道:她的描述很像是一种叫做同心蛊的蛊虫。这蛊虫是一公一母一对的,身躯透明,母的有红色的须,公的则没有。若是女子服下母蛊虫,男子服下公蛊虫,在同心蛊的作用下,会受到彼此的吸引,不知不觉爱上对方。
云深还点出一点,同心蛊据说天下也没超过七对,极难培育,上一对同心蛊出现的踪迹是在南陵。
不用说,云夕已经猜到出,林妙琴只怕是从那位灵犀公主手中得到的同心蛊。
对方小算盘打得还挺好的,还骗薛莹莹说是吐真剂。云深信件上可是说了,江湖上,最多只能用催眠的手段,暗示对方说出心里话,但是那种一服下就立竿见影噼里啪啦说出真心话的药物是没有的。
从林妙琴那番话来看,另一只公的同心蛊应该打算种在文晏回身上才是。
云深的人品相貌摆在那边,想让云夕移情别恋的话,对象至少也不能输他太多才具有可信度。
云夕还真猜对了。林妙琴最初拿到同心蛊的时候,是打算劝元灵犀把另一只蛊种在一个身份低微的护卫身上的,只是元灵犀为了增加可信度,所以拒绝了。
她坐在位置上,默默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将瓶子收好。若不是云深说过,弄死一只同心蛊,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服用蛊虫的另一个人,云夕早就直接毁了这东西。
这种蛊虫一类的东西,还真是防不胜防。不过文晏回那边,云夕倒是不太担心,云深表示会通知文晏回这件事。在有了提防的情况下,文晏回应该不会轻易中招才是。
若是对方真不小心吞下了,那就将母的蛊虫给他,一了百了
将思路理过了一遍,她才躺回床上休息。
……
第二天早上,云夕早早便起来,瑾容服侍她洗漱后,问道:“郡主的早膳要端到房间,还是去正堂?”
如果是去正堂的话,那就是和同住在这院子里的人一起用早膳。
云夕沉吟片刻道;“人多热闹,不用特地给我端进来。”
等明月换好衣服后,她牵着明月的手出门。
薛莹莹的屋门恰好打开,她和陈慧梅也正要一起去吃饭。
经过昨晚的事情,云夕对她的观感已经好了不少,和她们两人打了下招呼。在薛莹莹走到她身边的时候,不动声色借着袖子的遮掩,将事先写好的纸条塞在薛莹莹手中。
纸条上主要说了两件事:一个解释同心蛊,另一个则是让薛莹莹帮忙演一场戏。
几个人一边走着,一边说话,聊天的内容不外乎是衣服首饰这些东西。
今天主要的活动便是那擂台赛,姑娘们基本都将自己打扮得分外光彩照人。
到了正屋后,云夕发现林妙琴已经到了。她身边坐着两个相貌寻常的姑娘,不时低声同她们说什么。见到云夕等人进来后,还能够扬起得体的笑容打招呼,“你们几个今日倒巧,竟是一起来了。”
云夕选了个位置坐下,没有搭理她。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有些失礼的,不过在看到昨天林妙琴做的事情后,大家多少也能理解云夕的心情。谁会给勾搭自己未婚夫的女子好脸色啊!
大家反而佩服起了林妙琴的脸皮,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够若无其事和云夕打招呼。林妙琴的身边也只有两个林家的附庸家族出身的姑娘,这两人家族都是靠着林家起来的,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事而远离她。
陆翊染、陶欢欢等人也陆陆续续到来,看样子大多数人都选择出来吃饭。人多了,气氛也就热闹了起来。
很快的,一样样精致的早点端了上来,现磨的热豆浆、煮过的热羊乳、燕窝粥、梗米粥、莲蓉糕、几道酱菜、各色包子饽饽……将大大的桌子摆得满满的。
明月一边喝着豆浆,一边吃着奶油松茸卷酥。
云夕则吃了一份玫瑰粥,再用了一个饽饽。
薛莹莹却突然要了两个碗,然后亲自去打了两份的豆浆,放在托盘上。
她手捧着托盘,走到云夕面前,说道:“前几日我心情不太好,对你的态度有些差劲,我在这里同你赔罪。”
云夕整了整,看到薛莹莹冲着她眨了几下眼睛,心中了然:薛莹莹这是要在林妙琴面前演戏了。
她露出浅浅的笑意,“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是小事一桩,你又何必放在心上。”
薛莹莹将右边的豆浆放在她面前,说道:“我酒量不好,大早上的喝酒也不好,我就先用豆浆代酒。”然后端起另一杯豆浆,喝了起来。
云夕接过豆浆,慢慢喝着。
她今天吃了一个饽饽、一份粥,外加一碗豆浆,也差不多了。
等用完早膳后,大家三三两两地离开。
薛莹莹故意落在了后头,同林妙琴并列走着。林妙琴便打发走了她的两个跟班,笑盈盈地看着她,“有事?”
薛莹莹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已经将你给我的那东西放在她喝的豆浆里了,希望你所说的是真的。”
林妙琴怔了怔,脸上笑意加深,眼中多了几分的愉快,“没想到你的动作竟是如此的快。”她以为薛莹莹至少会拖个几天的。
薛莹莹脸色有些不自然,“早点解决以免夜长梦多。”
林妙琴点点头,“是这个道理。”她低低地笑了一声,“日后我只怕得喊你一声云夫人了。”然后先一步走了。
薛莹莹看着她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的厌恶。
……
“这林妙琴果真有几分手段,这借刀杀人的法子玩得还真是不错。”
元灵犀听着侍女的汇报,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说起来,我对这杜云夕还真不错。那文侯爷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子,在同心蛊的作用下,他们日后肯定能够恩恩爱爱。”
“姑姑果真将同心蛊给了你。”南陵的皇帝元灵御缓缓走来,一袭龙袍为他平添了几分的威仪。
元灵犀撇了撇嘴,说道:“我手中也就只有两份的同心蛊。”
元灵御示意侍女退下,“另一份同心蛊呢?”
元灵犀皱眉道:“哥,另一份我要用在云深身上的,你若是想要,就回去找姑姑拿。我怀疑她手头至少还有一份,不然才不会那么干脆利落地将这两份送给我。”她在来大楚之前,就已经计划好了这两份同心蛊的去处。
当年她也是无意中发现这件事,然后以此威胁姑姑交出同心蛊的。
元灵御嘴角勾了勾,淡淡道:“不,我要的是和杜云夕同一对的那公的蛊虫。”同心蛊,在出世的时候,本来就是雌雄同体,后来被人用了特殊的法子分开来,服用的人,不自觉就会受到蛊虫的影响。
元灵犀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哥,你不会是想要自己服下吧?难不成你真要让杜云夕当你的皇后吗?就算她现在是大楚的郡主,别忘了她一开始只是一个农女。”元灵犀在遇到云深和云夕后,便让人调查了他们,对于杜云夕的履历自然清楚。杜云夕的发家史无疑是十分鼓励人心的奋斗史。
元灵犀的后宫虽然有几个妃子,后位却暂时空了出来。几个世家为了这个皇后的位置打破了头,元灵御则以此为饵吊着他们,稳坐钓鱼台。
平心而论,元灵犀并不太愿意,杜云夕若是成了她嫂子,那岂不是要压过她一头了?
元灵御悠然笑道:“无论是锻铁还是阅兵……她的才华值得我以后位相迎。”
元灵犀劝道:“哥,若是在同心蛊的作用下,你真爱上了她,那怎么办?”她心中突然有些不安,倘若皇帝哥哥真的爱上了她,到时候会不会反过来站在杜云夕那一边。
元灵御反而道:“这不是正好?她一向聪慧,若是不付出真心,哪里能够得到她的真心?绑住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便是爱情。”
原本温和的声音在下一刻又转为了凉薄,“再说了,同心蛊,也不是没有解除的法子。”
同心蛊的解除,有两种法子。一种是取出人身体的蛊虫——这蛊虫吃进去后,便在血液中流淌,真取出后,只怕早就没命了。另一种则需要用对方的心头血来化解。
心头血,便是人心脏上最新鲜的血,取之即死。
元灵犀不由感到了一阵的寒意,倘若是她将来妨碍到皇兄的话,皇兄会不会也这样无情地对待她?她看着依旧带着浅浅笑意,看上去温文尔雅的皇兄,在最初的颤抖后,反而安心了下来。
是的,这才是她的皇兄。坚定冷酷,不会轻易为爱情而停下自己的脚步。她真是傻了才会将自己和杜云夕做对比。她可是皇兄嫡亲的妹妹,从小相依为命,皇兄对别人或许会冷酷无情,可是对她只有满满的疼爱和纵容。
她拿出了一个天蓝色的瓷瓶,说道:“这便是另一只蛊虫。”
元灵御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瓶身,嘴角依旧是云淡风轻的笑意,“不知道爱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语气带着跃跃欲试的期待,眼神温柔,仿佛面前就坐着他亲密的爱人。
元灵犀垂下眼睑。倘若只是几年的时光,她也不是不能接受杜云夕做南陵的皇后。
爱上一个人,便等于是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外。以皇兄的性子,最多只能忍耐三年。三年,她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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