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天王对决(2 / 2)
一首流行风,一首爵士风,但是,这并不是专辑的全部,专辑里包含有太多的曲风,比如说乡村,重金属摇滚和节奏蓝调,这也是花花公子无限制的音乐能力所决定的。
流行风的除了《myheartwillgoon》之外,还有西城男孩的那首《home》,而爵士风的除了《dontknoeawaywithme》!
&nbshme》;重金属摇滚则全部是来自后来林肯公园的经典之作《intheend》,《numiseeyou》。
这也是这张专辑里唯一的一首由其他人写的歌,babyface后来接受采访时说——king说让我给他来两首,谁都知道他本来就擅长这个,因此我觉得他的要求会很高,于是我有半个月都没有出门,乖乖的呆在家里给他写歌,天哪,到最后,我发现我好像太紧张了,好不容易才写出了那么一首,还不是太满意,当然,我是觉得可能他会要求得更加高一些。
呃,他最出色的是他能够懂你写的东西最想要表达的是什么,这一点对于一个词曲作者来说,是很幸福滴,不过,我给他的那天,他仅仅花了一个半小时把那首歌就录好了,让我觉得很挫败。
我开始觉得他是不是太草率了,你明白,我也是一个制作人,可是,我们后来探讨了半天,他也用了不同的方式演唱给我听,我才发现,他第一遍就是最好的感觉。
——流行,爵士,节奏蓝调,乡村,重金属摇滚,这都是现在最受欢迎,最热门和最广泛流传的曲风,毫无疑问,king的第一张音乐专辑就展现了他的无上野心,同时,这也是一种勇气和信心,但是,当你真的听过这张专辑的时候,或许,你剩下的只是诚服——《滚石》
专辑里的十首歌同时进行预热的情况这是音乐史上的第一次,虽然这只是在全美进行,可就像是陈金接受采访时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专辑里的每一首歌都是最好的,我觉得他们都值得大家用心去倾听。”
——不管你喜欢什么样的,你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你最喜欢的,因为里面的十首歌确实都很棒,或许,你还会因此喜欢上其他的曲风也未可知——《今曰美国》
——你根本没办法想象他在歇斯底里的摇滚《numb》之后,再唱出《myheartwillgoon》那样的抒情情歌,可那就是他,他天生就会所有的东西——埃尔顿约翰。
——这个世界或许已经进入了全能艺人的时代,你如果只会一两种曲风的话,你在面对迈克尔杰克逊和king的时候,你会自觉的避开的,或许,这就是玛丽亚凯莉说她想要试试节奏蓝调和嘻哈的原因吧——《芝加哥太阳报》
专辑里的单曲现在只是预热,并没有在公告牌打榜,不过,专辑的单曲在电台和电视台的点播率却是惊人的,好像歌曲刚刚出现在乐迷们的视线里,这些歌曲就拥有了无数的拥泵——“我爱那首《myheartwillgoon》,它让我感动的哭了一整夜,纸巾都用了一大卷,他必将成为最经典的情歌之一;我是摇滚迷,我喜欢那首《numb》,但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摇滚歌曲的原因,而是king呐喊出了我的心声,我确实是受够了,爱谁谁吧!”
——虽然king不是一个简单的爵士歌手,不过,他的出现让久未有惊喜的爵士乐坛灌注了一丝青春的迷人活力。打从他专辑的那首《dontknowwhy》开口那瞬间,迷雾般魅惑的嗓音就抓紧了我的心灵,钢琴流泻着思念,诗意般的歌词处处有风景映入心底,他成为了我紧张生活的调味品——《纽约曰报》
陈金是有野心,但也是对他自己的最大挑战,就像他和迈克尔杰克逊商量的那样,他不想约束在哪一块里面,也没必要约束在哪一块里面,虽然以后可以慢慢的扩展,但是,既然他没有任何的桎梏,特别是现在他在上次受连俊英的感动而再次突破之后,他自己都觉得他已经变的很完美了。
那么,何不一开始就打上他无所不能,无与伦比的能力呢,虽然那听起来很难,甚至很狂妄,可是,正因为如此,他选的歌曲都是足够成为经典,而且好听的歌曲(有时候,经典并不代表瞬间入耳般好听,而是耐听,要慢慢的才会有感觉)。
专辑的母带出来后,迈克尔杰克逊是第一听的,这家伙在听完这张专辑之后掐着陈金的脖子在他耳朵边大叫:“哦,天哪,我恨你!”<eback》发售的前一天,很显然,他感受到了威胁,甚至,他还从迈克尔杰克逊眼睛里看到了一丝丝的妒忌,但是,仅此而已。
他们不是第一天呆在一起了,对彼此都熟得很,就像迈克尔杰克逊说的那样,那张专辑里确实有他的一些意见在里面,流行天王混了二十来年,经验什么的还是值得花花公子学习的。
专辑会如何,出来之前,其实大家都有心理准备,何况,两个人现在的关系真的非常好,要知道,签下八张唱片合约不是他那种混迹了那么久的人随便冲动之后的结果。
或许说,花花公子真的是那种让人想要羡慕妒忌恨都很难的家伙,他为了迈克尔杰克逊的专辑忙了大半年,就算是眼跟前他自己的专辑要发了,他还在帮着迈克尔杰克逊策划在纽约巨人队的主场进行首发仪式的活动,而且,当天晚上,他又登台给迈克尔杰克逊造势,直到这个活动完美结束。
这样的人品和胸襟,才是花花公子最令人欣赏和赞叹的!
(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