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咏歌森林之风(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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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族是费诺大陆上历史最悠久的种族,早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前,他们就已经建立起了辉煌的精灵文明,精灵语是费诺大陆上最早的文字,如今人们所用的历法、计量单位,以及遵循的许多习俗,都是由精灵族首创的,虽然精灵族如今风光不再,但他们在艺术、工艺等方面的成就至今也无人能及。

精灵的个头普遍比人类高挑,骨骼密度却不如人类,他们的身体轻盈敏捷,却也更容易受到骨折之类的伤害。精灵的智力与人类没有明显区别,但是长达一千多年的寿命和比人类一辈子还长的童年足够让他们学到人类望尘莫及的知识和战斗技巧。

毋庸置疑,精灵普遍都比人类聪明博学并且善战,但是让人类羡慕得要死的寿命却也限制了这个种族的发展,他们生育不多,成长缓慢,而且很难接受新的事物,当人类一代代地不断开拓新的居住地、学会新的生活方式、创造新的环境时,精灵却一直沿袭着在树上居住、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的生活方式,就如同他们远古时期的祖先那样。--《费诺大陆百科全书·人型生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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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我让!他是你的了!”菲尔斯立刻举起双手,乖乖地让到了一边。

那双血红色的眼睛继续冷冰冰地看着他,不过对方好歹松开了手中的弓弦,菲尔斯看着他将弓收起来走向埃文德尔,心里偷偷地松了口气,手指也不安分地向着腰间的匕首挪动过去……

突然一股没来由的恶寒让菲尔斯停下了动作。

那是一种非常不妙的、让人觉得自己仿佛死到临头一般的感觉,这种直觉曾经好几次在生死边缘救了他的命,所以菲尔斯绝对不敢忽视,他僵硬地转过头,看到一头灰狼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身后不足五米远的地方,黄绿色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他。

菲尔斯一动都不敢动了,冷汗一滴一滴地沿着他的鬓角往下流,他连擦一下都不敢,生怕任何一个动作都会被这头野兽认为是挑衅或者攻击。

那团会动的枝叶已经把法师从地上抱了起来。

埃文德尔稍微清醒了一下,看到那张被迷彩完全盖住的脸时,他明显地松了口气。

“阿尔凯……”法师艰难地发出了气声,“有群人在追杀我,是圣殿骑士……”

抱着他的人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沉默地往一个方向走去,那头灰狼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感觉到那令人如坐针毡的视线消失,菲尔斯也赶紧跟了上去。

埃文德尔已经习惯了对方的沉默,继续自顾自地往下说:“我需要月光草、鬼针草、猴面兰……”

法师报出了几种草药的名字,然后放松了精神,又晕了过去。

菲尔斯看明白了,这个叫阿尔凯的家伙显然是法师的老相识了,而且埃文德尔对他相当地放心。

就算对方是友非敌,菲尔斯也无法放松下来,因为阿尔凯给他的感觉比那一整群带着猎犬的圣殿骑士还要可怕多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家伙应该是个游侠,菲尔斯听说过这类人,他们离群索居地生活在森林中,不为任何国家或者势力效劳,而是自诩为森林的守护者,驯服动物作为伙伴,擅长使用弓箭、捕猎和追踪,人们一般称呼他们为“游侠”或者“巡林客”。

他还听说,游侠对自己的森林就像一般人对自己的家一样熟悉,阿尔凯显然也是如此,虽然这鬼地方在菲尔斯看来遍地都是荆棘丛,但这好像完全不会给阿尔凯造成困扰,他每一步都踩在荆棘丛之间不会被扎到的地方,抱着个百多斤重的男人却走得比菲尔斯还快得多。

没有了负重又有人带路,菲尔斯渐渐地将追兵的声音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可是阿尔凯走得太快,他几乎跟不上对方的步伐,也不敢叫对方停下来等等他,估计叫了也是白叫。

还好在菲尔斯彻底被甩得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之前,阿尔凯到达了目的地。

他抱着埃文德尔来到了一个半山坡上的洞穴里。

一头熊正在这个洞穴深处睡觉,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了阿尔凯一眼,不怎么感兴趣地翻了个身继续睡了,阿尔凯从角落里拖出一张毛皮抖了抖灰尘,把埃文德尔放在上面,又从他那身由藤条和树叶编织成的斗篷里拿出一个皮制的水袋,给神志不清的法师喂了点水。

菲尔斯气喘吁吁地爬到山洞口的时候,就看到阿尔凯摸了摸那头灰狼的脑袋,轻声地对它说了句什么,就径自出去了,仿佛菲尔斯只不过是一只完全不需要在意的过路山雀。

“嘿,你去哪儿?”菲尔斯叫了他一声,游侠没有理会,从洞口小跑几步,跳到了下面一棵大树的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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