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八十二章 「偷烛花」(那个红衣的少女,生日快乐)(1 / 2)
天上的月色皎洁无暇,抚慰着伤痕累累的世间,那么白衣伤感吗?不,他一点儿也不伤感,甚至就算听到阿绫嘲讽他像只老鼠,他也只是带着笑,然后喝酒吃肉,不亦乐乎。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概这才是江湖客的风格吧。
白衣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虽然他身上早就没有了标志的白衣,一身黑色的短褐,在夜色下,就像个四处盗窃的小贼,最擅长腾屋过瓦。
“人世匆匆不过数十年,不做些有意思的事情,就算是白活了吧。”白衣显得很悠然,或者说今天似乎是个很特殊的日子,而应当悠然。坐在他身边的阿绫越发无奈,那红衣着甲的身影在月光下的屋檐角上,却越发明媚了起来。
“你真是一个让人无奈的人。”阿绫小口舔着之前太过炽烈的青琉璃,似乎并不讨厌这样氛围,时不时嚼一口手边的酱牛肉,也察觉到了其中香气四溢的滋味。
“这肉不错哦,哪里买的?”
被阿绫毫不留情地捅了两肘,白衣这才回神应答:“就在这禹城啊,你没来过禹城吗?”
“哼,乐正家是镇守边镇的世家,只不过跟着先帝才到了盛京,就算家在盛京,也是不能忘本的。那些边境的夷人,那一个不知道我的威名。”说起了自己得意的事情,那条红绸缠绕的长鞭就像是少女的尾巴,摇曳着欢喜。
“是是是,阿绫威武,阿绫霸气。”白衣像是敷衍的回答显然不能让身边的少女满意,一只粉雕玉砌的拳头就伸了过来,示意他“这一拳头下去他可能会死。”的威胁。
“笑话,你能打死我?”白衣腾地一下站了起来,高举酒坛,“你信不信,就算你把我的头打下来了,我还能走过去,把自己的头捡回来,再安上。”
“算了算了,开玩笑的。女侠饶命,您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您神功无敌,就不要和我这只老鼠一般见识了。”
说到底,也是玩笑。白衣不会真的死不认输,他真心觉得逗弄面前和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少女,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起码,比杀人要有意思的多。
剑扫天下,虽然听上去很霸气,但是江湖人江湖事,你闯了多大名头,就杀了多少人。无所谓好人坏人,也都是该杀的人。
好人,让坏人有了作恶的余地,该杀。
坏人,自然是因为他作恶,所以也该杀。
而不好不坏的庸人呢?见死不救,该杀。为虎作伥,该杀。
反正都是该杀,反正也都是该死的人。
白衣自然是不吝啬于杀人,他都杀得手熟了,什么地方一天就会死,什么地方可以流血不止十几天才死,又或者一剑下去,对方会因为无颜活着而自杀,他都熟稔的很。然而这并不是杀人的理由,也不是他全无负担的理由。
他也曾想过,啊,我这么冷血,这世间怎么就没有一个英雄来教我做人,来让我迷途知返,痛改前非,然后跟着他一起用仁义善良去感化别人,别再多做无谓的杀戮。
可是,没有用啊!天命让你去杀,谁会阻止你,谁能阻止你。
每一次动手杀人都是有理由的,没有理由的,天命都不会让他死,譬如龙牙。
那么为什么非要假手于我,而不去选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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