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心中的尺(1 / 2)
关政看看李崇阳,问道:“孩子呢?找到了么?”
李崇阳点点头,说:“找到了啊,在那呢,找了个警员陪着呢。”
关政望过去,不经意地问道:“你找到的?在哪找到的?”
李崇阳解释说:“就在一家酒店里,刚刚酒店打电话来报案,说有个不明身份的小孩子晕倒在他们的客房里,然后我们的人就去了,立马认出来是王法官家的孩子。我们看着也没什么大伤,孩子意识清醒,医生检查也没问题,就给带过来了。”
关政点点头,说:“做得不错。”
王法官看见自己的孩子,竟没有许久妍想象的那么激动,而是站在原地,等孩子跑过去。那孩子好像没什么影响,就是看起来弱了点儿,和爸爸妈妈抱在一起,那样子倒是开心的很。
王法官就像个上了发条的陀螺,自从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就马上着手调查,仅用了二十天的时间就把案件提上了行程。
这段时间关政和许久妍可也没闲着,市长秘书天天来闹,非说自己的儿子是被人害死的,即使关政和许久妍都觉得是谋杀,可现场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啊,就算第六感再准确,也当不了证据啊。
大早上,许久妍把关政推醒,说:“那个杀人焚尸案今天一审,王法官让我们去旁听。”
“又去法院啊?旁听真没什么意思,就听他们在那说来说去,多无聊啊。”关政还在表示自己的起床气。
许久妍也不强求,说:“爱去不去,你不去我自己去。”
“别啊,我去,我去还不行吗?”最后关政还是投了降。
两人去了法院,倒是觉得来了好多记者什么的。关政问道:“这么多记者来干嘛?聚众斗殴啊?”
许久妍介绍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在我国呢,无罪判决是个十分少见的现象,这就意味着我国的法制建设登上了新台阶,对群众也是极大的鼓励啊。”
关政点点头,说:“你好像也就懂点法律了。”
“你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律师也是专业化人才好不好?”许久妍反驳道。
一审进行的特别顺利,检察院方面也积极配合,对案件证据以及相关证明进行审慎处理,卫尊律言语伶俐,果断作出无罪辩护,一切都好起来了。
最后,王法官站起来,底气十足的说道:“由于证人证言只说明看见吴亚军曾经手持疑似作案相关工具,并未亲眼目睹作案过程,并且陈曦的精神状态已于常人,在审理期间证人未能到场作证,故对陈曦的证言不能采信。在案证据不能形成指向吴亚军作案的完整证据链,公诉机关指控吴亚军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指控吴亚军犯故意伤害罪焚尸罪不能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亚军无罪,当庭释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