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马鞍(1 / 2)

加入书签

宋阳一惊而醒,耳听外面乱成了一团,迷迷糊糊地还道出事了,腰腹用力一跃而起,结果牵动全身上下好几十个伤口,惨叫了半声又跌回到毯子上。

正守在他身旁的谢孜濯吓了一跳,忙不迭安慰道:“没事,莫惊慌,太平的很。”

刚才的动作太莽撞,宋阳疼得眼角直跳,不过因疼痛刺激,脑筋随之清醒了不少,由此分辨出外面虽然吵闹不堪,但沙民的呼喊里饱含喜悦,大人孩子都在欢呼。

宋阳奇道:“怎么回事?”

谢孜濯应道:“还真有狼。沙民的斥候找到了狼群,正如沙王猜测的样子,戈壁上许多狼群都合到一起了,规模空前,而且还在有狼群加入……前天一早斥候回报,沙王带了大军赶去,这才刚刚回来,听说是打了大胜仗,偌大一个狼群被他们彻底打散了。”

宋阳有些疑惑,并非打狼而是时间:“探子回报、前天出兵、现在回来?我睡了多久。”

谢孜濯竖起了四个手指头:“快四天的样子,你还真争气,现在别说沙王、沙民,就连我都有点相信,你有嗜睡怪病了。”

宋阳诧异不已:“睡了四天?”说完,又摇头笑道:“幸亏被吵醒了,要是再睡下去渴也渴死了。”话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对劲,醒来后他只觉得腹中饥饿难耐,但却一点也不口渴。

瓷娃娃笑:“不会渴死,差不多每天都会做坐起来一两次,眼睛都不睁开就跟我要水喝,喝饱了后又躺下继续睡。看来这一觉睡得足够实在,把中间喝水的事情都忘记了。”

宋阳先是点点头,可是在仔细回忆过自己的睡梦后,他又摇起了头:“前面应该睡得很好,完全不记得什么,不过最后这一段,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做了无数怪梦,偏偏现在又想去不梦到了什么。”说着,自己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瓷娃娃想来扶他,但宋阳看了看她的小身板,生怕自己一个站不稳再把她压折了,没敢用她帮忙,起身后有继续道:“我自己觉得乱梦不是坏事,应该是记忆复苏的征兆。”

这个时候,刚刚返回营地的沙王亲自登门……白音出动大军,把一支已经规模空前、仍未完成集结完毕的狼群彻底击溃,不过真说到的‘杀’,沙民打死的狼并不算太多,全加到一起不过千余头。

但死在他们手中的狼,用沙王的话讲是‘无一等闲之辈’,要么是狼王,要么是群族中有威望的强壮大狼,沙民打掉了狼群的首领,余众溃散而去,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能够察觉狼群宋阳功不可没,沙王是来送谢礼的,他带着宋阳等人来到营中一片空地上,刚一靠近就闻到刺鼻的血腥味,这次出征获胜后,所有剥下来的生狼皮都堆放在此,有沙民正在忙碌着,按照狼皮的成色分作三堆,第一堆毛色驳杂,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第二堆略好些,但也还算普通;第三堆则不一样了,这里的狼皮色泽单纯、皮毛光亮饱满,或雪白或乌黑或通红如火,每张皮子都难找到一根杂毛,放到中土任意地方都是最上乘的皮货。

沙王指着这堆狼皮,笑着问宋阳:“送你三十张够不够,具体看上哪些自己去挑。”

最后一堆上品狼皮,全加起来也不过五六十张,沙王一下子给宋阳三十张,出手足够大方了。宋阳也不客气,笑呵呵地点头谢过,伸手指向其中一条皮子:“其他的无所谓,就是要这有张。”

沙王随他手指方向望去,笑道:“果然有眼光。”

宋阳也笑着回应:“那么显眼,想看不到都难。”上品狼皮不外黑、白、红三种颜色,唯独他‘点名’的这条通体金黄。

说话的时候宋阳走上前去把那条狼皮掀了出来,铺在地上,随即咋舌道:“这么大,比得上小一号的牯牛了。”

沙王点头道:“是头老狼,快成精了!”

老狼以前应该是条黄狼,不知在荒原上活了几十年,其他那些狼王都以它惟命是从,按照沙王的估计,要是没有它,大大小小那么多狼群也未必能聚拢到到一起。沙民打到它的时候,发现它牙齿都快掉光了,爪子也凋朽不全,但一身皮毛丰润无比,色泽金灿耀眼。

选好了狼皮,也不是立刻就带走的,现在狼皮满尚未经过炮制,根本没法长久保存,只是让宋阳先挑出来,剩下的事情就不用他艹心了,沙民弄好后会再给她送过来。

其他的狼皮都好办,唯独那张金色狼皮,沙王不好做主,多问了宋阳一句:“这张是要制成毯子还是皮袍?”

宋阳转目望向身边的班大人和谢孜濯:“你们想要什么?”

老头子做了一辈子的大官,什么好东西没就见过,根本不在意:“不用问我,我不要,问小丫头吧。”

谢孜濯看看狼皮又看看宋阳:“真能由我做主?能不能制成马鞍?”

宋阳纳闷,沙王愕然,班大人若有所思面带微笑……谢孜濯的话还没说完:“把它缝制成马鞍,其它都无所谓的,但狼头一定要留下,甩在鞍后或顶在鞍头。”

沙民不善骑战,但也经常骑马代步,沙王皱眉道:“做出来是没问题,可带着个狼头骑马时很碍事,那样的马鞍干脆就是个摆设。”

谢孜濯摇头道:“没关系的,摆设就摆设,狼头一定要有。”

宋阳更纳闷了:“做成马鞍,什么意思?”

谢孜濯对宋阳露出一个微笑:“这是件礼物,不久以后要拿出来送人的。”

宋阳已经平安归来,以前要做的事情以后还要继续做下去,回鹘盟友不可丢,等他们离开荒原后的第一站应该就是回鹘,这是谢孜濯给宋阳义兄准备的礼物。

犬戎以狼为图腾,大单于自封狼主,麾下雄兵自称狼卒,若是‘曰出东方’把一头‘金狼王’骑在胯下、天天用屁股坐着,其中寓意不言自明,这份礼物算是送到了大可汗的心坎上。

宋阳连自己还有个义兄都忘记了,更毋论送礼,班大人却能明白谢孜濯的意思,所以面露笑容。

此刻天将黄昏,沙王打掉狼群凯旋,千余头饿狼尸体都被带了回来,营地晚饭时自然少不了一场热烈庆祝。

狼肉被架上篝火,营地中欢歌笑语,又是一番大大的热闹,唯一美中不足的,狼肉熏烤出来的味道很有些古怪,香气中还夹在着些酸涩,闻上去让人不怎么舒服,比着烤黄羊差远了。

而沙民对待宋阳,也正向沙王保证过的那样,把他当做尊贵客人,恭敬有加热情和善。

功过不能相抵,但仇恨早已散去,对宋阳曾把数十名白音族人碎尸万段的事情,沙民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怨恨,会如此估计也和沙民信仰灵魂将永生有关,至于罪责和惩罚,都交给神灵去决断,在天水降临之前,宋阳是他们的贵客、是他们的恩人。

所以宋阳等三个汉人,都分到了大块的狼肉,据说是来自那头金色老狼……狼肉粗糙、难咬,味道发酸且腥很重,不过宋阳睡了几天没吃饭,现在饿得连生肉都吃得下去,又哪会计较那么多,等他吃饱了,才抹了抹嘴巴上的油腻,小声对同伴道:“真不怎么好吃。”

班大人被他气笑了:“不好吃你还找沙民加了三次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