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种马男的前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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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仙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身上各处又都疼的要命。

她微微睁开眼睛,就发现身在一个狭小的散发着恶臭的巷子里。

而且,在离她不远处,一个长的叫人十分恶心的男人发出一阵奸笑来:“小美人,来,哥哥让你爽一爽。”

不用想,沈临仙就明白她如今的情况了。

她狠狠咬了一下舌尖,一股鲜血的味道充满口腔之中。

沈临仙立刻精神了起来。

看到那个男人马上就要扑过来,沈临仙发狠的踢了过去。

她一脚把那个男人踢出老远,快速起身,跑过去又添了几脚:“爽你妈的,我叫你爽,叫你爽……”

有了沈老太太的经历,沈临仙的脾气火爆了许多,做事也更加的爽利干脆。

那个男人被她打的不住哀号,沈临仙打的过了瘾,整了整衣服转身出了巷子。

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去哪了。

沈临仙摸摸身上,没有纸币,也没有带银行卡,更没有手机,原身恐怕是叫人抢劫了吧?

不过,幸好她还有空间,空间里也装了不少好东西。

沈临仙找出一块宝石来,然后快步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转了起来,她很快找到一家珠宝行,等她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在大的包,包里装了许多现金。

沈临仙找了一家酒店,登记的时候要身份证,沈临仙随便拿出了一个空间里的身份证,竟然登记上了。

这叫沈临仙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能住下,她倒是挺高兴的。

拿了房卡进了房间,沈临仙把钞票装到空间里,然后按铃点了餐,叫客服人员送过来。

点了餐之后她洗了个澡,从空间里挑出一身衣服来穿上,等了一会儿,客服人员就送了晚餐过来。

沈临仙也不客气,把餐车推进来之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吃过饭,她觉得身上累的很,就躺到床上开始接收原身的记忆。

沈临仙费了半天劲才接收到了原身的记忆。

实在是原身的经历有些不好,她也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在沈临仙来的时候,原身的灵魂几乎要消散怠尽。

原身姓沈,单名一个琳字,和沈临仙的名字很接近,她家世不高不低,可谓普通,长相清秀,但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也很好,从小学一路读下来,几乎都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沈琳应该会读大学,然后考研或者找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再找一个家世相当的爱人,组成一个小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沈琳大学的时候恋爱了。

对方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还是个农村出身,家里挺穷的男孩。

男孩个子不高,长相清秀,学习也很刻苦用功。

沈琳喜欢男孩刻苦的劲头,也觉得和他很聊得来,在偶遇过很多次之后,男孩向他表白,她就顺势答应了。

两个人谈了两年,到了大三的时候,沈琳再也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了。

她的男朋友叫程放,开始的时候对沈琳还行,可到了大二的时候,程放就成天的不务正业了,即不学习,也不干活,成天就是上网玩游戏,沈琳说过他几回,他答应的好好的,可私底下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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