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全息游魔王掳走的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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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莫文锦的慌乱,莫卅却沉了眸子。若是相遇时无法感知,当有了肌肤之亲后,他若是再察觉不出这家伙身上满满的熟悉气息就太愚蠢了。

心中喜悦闪过,莫卅便敛下了唇瓣,他还记得昨天这混蛋吃干抹净跑路的事儿呢。

费迪南德与莫卅对视几秒,大手一扯直接将那剩下的黑色布料抓在手心,向前走两步意思不言而喻。神王快要将费迪南德的身体瞪出窟窿才被吝啬的给了一眼。

“成员齐了,走吧。”莫卅发话,便带头走在前边。根本没理会那又惊又怒的莫文锦。

神王刚要跟上去,前侧便冒出个高大的人影,妨碍了他靠近莫卅的意图,并顺势走到其左边,公然圈进自己的地盘了。

哆哆咪眉头一跳,精芒在四个人身上连连流转,最后竟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来。这队伍似乎比他预想的还要有意思。正琢磨着,一股冷凝又刺骨的视线扫了来,那视线先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最后目光定在他手中的黑布上,眸色渐渐晦涩。

感觉自己似乎拿着烫手山芋,哆哆咪额头流下一滴冷汗,暗中更骇然。这男人极危险。视线隐晦的扫过费迪南德将黑布叠好装在怀里的珍惜动作,哆哆咪忍住抽搐嘴角的冲动,不着痕迹的将黑布主动送上。

获得另一半黑布,费迪南德这才露出‘算你识相’的满意眼神,然后同样珍而重之的揣进怀中妥善保管起来。两人小心的动作并不大,但是其他队员却看了个正着。神王不需说,快要心酸的捏着费迪南德的衣领揍他一拳了。

而莫文锦的脸色变幻莫测,最终咬了咬牙垂下眼睑,掩住眼底的茫然与慌乱。他想过未来队友会有大人物,可再怎么抓破头皮也想不到竟然吸引了比神王更深不可测的魔王啊!

这个人加入小队,到底多恐怖!一想到那些鲜血淋漓的场面,莫文锦就止不住颤抖起来。

至于莫卅,算是最为淡定的。

他家男人这点收集癖好从初始世界就没断过,打小养成的毛病根深蒂固。莫卅已经习惯用过的小玩意莫名消失了。这对于两人来说早成为了情趣。那家伙愿意收着就收着吧。

“斩杀了五十个食梦鬼,并戳死食梦鬼王,我们就可以带着东西前往奥特城镇了。”经过一路的沉淀,觉得这未尝不是机遇的莫文锦终于恢复了。然后指着前方红名的食梦鬼,对神王道。那口气就好似他才是小队队长一般。

五人都是有些能耐的,不说神王魔王,哆哆咪就可以用树枝扭死食梦鬼。莫卅更是用一柄小匕首戳死了进二十个目标。对战中,神王与魔王就好似比拼一般,一个比一个动作凶猛,不过短短的几分钟,两人也分别斩杀了二三十个目标。

刚开始出手的哆哆咪见队伍中的人如此凶悍,便退后几步成为了真正辅助。

至于莫文锦,本身对精灵族的弓箭不熟悉,加上又不勤奋。所以速度极慢,攻击力比起其他几个队员差太多。他的能量都快见底,也才射箭杀死六个食梦鬼。

哆哆咪扫了眼面露疲色的莫文锦,哂笑了一声跟上了已经冲向食梦鬼王的三人。真正看不清自己的也就是这精灵了,难怪那黑小子定下的两个规则,真是个蠢货。

对战boss的时候,队伍的团队合作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莫卅躲在暗处伺机而动。神王与费迪南德一前一后的攻击,吸引boss的仇恨值。而哆哆咪站在可控范围内,一会儿给两人增加血,一会儿增加buff,一时间四个人配合顺手。

直到……

莫文锦跑了过来,见boss有个空挡眼神一闪,立刻举起弓箭用出了近一半的能量嗖的发出一箭来。箭羽戳到了boss被他反弹回去,不但引起了群体伤害,让另外四人措手不及,更是直接引爆了boss的愤怒值狂化了。

眼见狂化boss的鬼手要碰到费迪南德,莫卅双眼一冷,竟形如鬼魅的冒出一刀割断了boss的手臂。鲜血溅出,莫卅并不在意反倒翻身几下蹦到boss身上,小刀直接戳瞎了他的双眼。

眼见时机成熟,哆哆咪立刻加了个buff,神王与魔王都发出猛烈攻击。

然后boss倒下了。

轻盈落地,莫卅似笑非笑的扫过面色惨白的莫文锦。魔王不在乎被攻击,但是却在感动着自己被小家伙救了。神王笑容尽失,不耐几乎要破体而出。

哆哆咪却没太多的顾忌,走到莫文锦的面前:“你是蠢货吧。就算你能力不行,乖乖待在一边等任务完成不行么,你知不知道你差点让任务失败。若不是千军厉害,这会儿我们都得回重生点!”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小队的一员,想要出力。”莫文锦看到刚刚的一切也后知后觉自己做错了事儿,可到底自尊心作祟,他无法低头认错。梗着脖子强调着自己的作用。

“好了,别和他废话。摸了!”神王现在连看莫文锦一眼都觉得烦,若不是想到这人是小黑请进队伍的,他立刻将他踢出去,并且让各种族都将之推进黑名单里。

“谁来?谁的幸运值高一点?”哆哆咪来回瞧了一眼。这幸运值高的人摸出的东西也好。

神王耸了耸肩:“当然小黑,若没有小黑,我们还得磨呢。”

魔王不相赞同神王的话,他不喜这个人与任何人有身体接触,就算是个npc的尸体。哆哆咪点了点头。莫文锦想要拒绝,可周围人根本懒得理他,最终只能咬了咬牙闭上了嘴。等着那个的确好运的黑东西去摸。

莫卅伸出手,尸体便一阵彩光变成了几样东西。

见到这些东西,包括神王都愣住了。

灭神匕首,幻彩蝶,陨天剑,以及舔血刀,还有一包金币。只有五样,却是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这四样身上泛着金色的光芒,是属于所有等级中最高等。若是这一幕被传扬出去,将会引起多大的哗然。

匕首适合刺客的莫卅,幻彩蝶属于树人的半生,有了就增加一整倍的祝福量。陨天剑适合圣剑士,舔血刀刚巧可以给用刀的费迪南德。一分配下来,四人刚好都有趁手的武器了。只除了已经惊呆的莫文锦。

见四人分了东西,他怒火蹭的上来:“你们这样不会太不公平了么!”

“不公平?你杀了几个食梦鬼?你可有为杀boss做出贡献?能拿到这金币都是多的。而且,你说是这匕首你能用,还是幻彩蝶你可以养?都不可以,只能说你的运气太差,以你拖后腿的能力,别说给你金币,就算将你踢出队伍,我都觉得不解气。”哆哆咪冷嗤一声。

“你,你,你是后加入队伍的,凭什么要撵我走!”莫文锦早已经忘记哆哆咪的完美队友,他一整天都快被刺激成傻子了。要是再忍耐下去,他觉得自己会疯。

“就凭我是队长!”神王再也不想理会莫文锦了,直接将他踢出了队伍。然后冷哼一声:“我有权选择谁是队员。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乖乖拿着金币走人,二我们杀了你金币平分。”

莫卅笑着看着这一幕,深深觉得根本不需要他出手,莫文锦这蠢货自己就能玩死自己了。正笑着,表情就僵住了,因为身后竟然多出一只手来,似乎不经意的碰过他的屁股。

最终,莫文锦还是被扔到一边屈辱的大呼小叫,四个人懒得理他,哆哆咪直接一个树枝子过去,便随着三人离开。这人吵的人心烦意乱。

做完最后的任务,四人便渡过传送阵来到了城镇,天也黑了下来。哆哆咪对于莫卅的生活作息惊愕后,欣然接受,也选择跟着三人进入了旅店晚间休息。

夜晚……

已经在床上躺了几分钟,莫卅眯着眼暗暗数着数字,更好数到一百,一个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随后便是沉重的身体压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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